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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第1页)

碧青倒是没想到,杜子峰会如此掏心掏肺的帮忙,自己让二郎去这一趟,的确是存了让杜子峰帮二郎找先生的心思,二郎太聪明,早不是自己这么一个半吊子,能教的了,不想耽误他就得尽快寻个老师。

杜子峰虽然满脑子都是升迁,骨子里却仍然保留着读书人的品质,又是间河县的父母官,秉着爱才之心,也不会对二郎这样的天才不闻不问。

碧青打的是县学那些老夫子们的主意,只要杜子峰肯帮忙,给二郎找个先生,应该不算什么难事。

碧青承认二郎让自己教歪了,得有个人拨乱反正才行,二郎不是自己,他是王家的男丁,又如此聪明,碧青也怕自己耽误了他,不好当面说,这才拐个弯打主意,不过大儒?是不是有些过了。

其实碧青对那些所谓的博学鸿儒,没什么好印象,总觉得那是一些咬文嚼字,酸气冲天的老家伙,成天没别的事儿,就是矫情,被窝里搂着足以当自己孙女的美妾,到了外头,却满嘴的仁义道德,假正经的厉害。

当然,这只是自己的想法,碧青相当清楚,能称得上大儒的老头能给二郎当先生,绝对是二郎这辈子最大的造化。不说能学到啥,就顶着大儒亲传弟子的名头,二郎这一辈子的前程,也不用愁了。

碧青终于服了,为什么都说,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大郎在南边儿打了五年仗,脑袋别在裤腰带上,也才挣来了一个大头兵,二郎在家跟着自己念了几天书,就有机会拜大儒为师,只要这事儿成了,哥俩的起点就是一天一地。

碧青本来没想过,家里会出个当官的,可小叔子真有出息,自己也不能拦着,所以,这事儿得尽力去促成。

为此,碧青叫小五特意又跑了一趟间河县,扫听了那位大儒的喜好,可惜什么都没扫听来,只知道,老头今年七十高寿,活的依然健朗,在京的时候,皇上多次亲访,想请先生进弘文阁,老头儿理都没理,嫌皇上总来打扰,索性搬回了老家冀州府,体面的府邸也不住,在间河县城外的桃花村搭了两间茅草屋落了户,自号武陵先生。

碧青一听这名号就怀疑这老头是个老色鬼,要不就是爱桃花成痴了,好好地宅子不住,跑到桃花村去落户,不是装蒜就是有病。

不过,碧青倒是冒出一个想法,这老头要是真是稀罕桃花,临山屯可是有一百多亩呢,现在不成,等以后那边儿的房子盖起来,如果能说服老头搬过去,临山屯的房价还不打着滚儿往上翻啊,这老头就是最大的噱头,最牛逼的活广告。

打着这个主意,二郎拜访老头这天,碧青也跟来了,叔嫂两人一早起来先到了间河县跟杜子峰会面之后,再一块儿去桃花村。

桃花村是间河县最富裕的村子,这个碧青早就听说过,因村子里的两颗百年的野桃树而得名,老头的草庐就盖在两颗百年桃树边儿上。

碧青给二郎预备了拜师礼,二郎有些不好意思的说:“嫂子,老先生是大儒,不一定能收俺呢。”

二郎就是个老实孩子,不明白这里头的事儿,碧青一边儿收拾礼物,一边儿道:“不收也得让他收,俗话说的好,吃人嘴短,拿人手短,只要他吃了咱家的东西,就得收你这个弟子。”二郎脸都红了,大概觉得嫂子这样太厚道,吭哧半天都没说出话来。

碧青见他那样儿,笑了一:“拜先生哪有不给束脩的,这是理儿,不能让人家说咱不懂理儿,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就是家常的吃食,都是嫂子我亲手做的,是咱的一点儿心意。”

二郎看了眼车上的大坛子小罐,还是觉得有点不好意思,这哪是去拜师,简直是去送礼的,一小罐醉枣,半口袋番薯,鸡蛋鸭蛋各一篓子,早上叫王兴新挖了大白藕,还带着泥呢,装了半框,挑了几个还算囫囵的荷叶盖住,拎了一只鸡一只鸭,都挑最肥的,还有一小罐子糯米藕,是嫂子昨儿忙活了半宿做的,特意叫小五哥去冀州府买的槐花蜜跟糯米。

为了自己拜师,全家都跟着忙活了好几天,二郎颇有些过意不去,不怕别的,就怕那位老先生不收自己,让家里人失望,这么想着,越发有些紧张。

相比二郎的紧张,碧青倒是颇轻松,因为她这一去就要志在必得,人老了,一般都馋,大多数老人都爱吃甜食,糯米藕香甜软糯,绝对是最佳选择,这东西冀州府没有,老头只要吃了一回就得有下回,还有自己做的醉枣,松花蛋,看着虽然平常,可在这冀州府里,绝对是新鲜东西,最重要的是,这些东西不是买的,藕跟番薯是自家种的,鸡鸭是自家养的,醉枣跟糯米藕也是自己这个嫂子亲手做的,每一样儿都是心意,老头只要有点儿人心,就绝不会拒绝,只要吃了,收了,二郎这个师傅就算拜成了。

碧青坐在牛车上,都没心思看两边儿的景儿了,一门心思想着这些。地里的庄稼收上来,麦子种下去,就到了庄稼人一年最闲的时候,出了间河县,两边都是光秃秃的庄稼地,连个人都不见,也实在没什么景儿。

倒是道上总会有进城赶大集的人,一辆牛车上坐七八个妇人,讨论着该买多少肉给家里的小子解馋,给丫头买什么样儿的花布做袄,叽叽喳喳分外热闹,花花绿绿的头巾晃过去,给这样萧瑟深秋添了一抹别样的亮丽。

牛车过去后头是挑担子的汉子,这样的天儿,汗水把衣裳都浸透了,可见走了多长的路,挑子上的盖子一偏,露出里头满满的黍米,黄澄澄的颗颗饱满,一瞅就是特意拣出来的,估摸是打算去城里买了换些钱使。

再往后是小两口子,看得出来是刚成亲的,新媳妇儿骑在驴子上头,头巾蒙的紧紧,脸都遮了大半,还有些害臊,牵着驴子的傻小子一会儿就回头瞅一眼,咧开嘴呵呵傻笑个不停。

碧青不由有些出神,有那么一晃神的功夫,觉着驴子上坐的是自己,而前头牵驴子的傻小子,变成了大郎。

忽听杜子峰道:“何处秋风至,萧萧送雁群,朝来入庭树,孤客最先闻。”

碧青回过神来,侧头看了眼杜子峰,本以为能搭杜子峰的顺风马车呢,比牛车快也舒服,不想到了衙门口,这位直接一身青衫出来,跳上了牛车就让二郎走,连他家那位形影不离的家仆都没带,跟自己在王家村第一次见他时一个模样儿。

碧青心里觉得,比起官服,这身青衫其实更适合他,有股子飘然出尘的气质,而且,碧青觉得,他们三个坐在牛车上,别人一定以为自己跟二郎是杜子峰的下人。认真说起来,自己跟二郎这样儿的,当杜家的下人都有些高攀。

碧青倒不觉得自卑,只要自己活得自在,自卑干啥,自己这身儿衣裳可是今儿新上身的,是她娘亲手做的,碎青花的粗棉布,蓄了薄薄一层棉花,跟自己头上的头巾,正好搭成一套,别人觉得这是土,可碧青觉得,自己挺美的,这样原生态的民族风服饰,在现代可是颇受人追捧。

现代的那些所谓民族服饰早就失了根本,哪像自己,臂弯跨个碎花包袱,就尽得真髓,就自己这身打扮,如果自拍一张传到网上,粉丝绝对爆棚,所以,碧青的心情也异常的好,却不想给杜子峰两句酸诗给搅了。

杜子峰见她看自己,指了指上头,碧青抬头看了一眼,见一行大雁正排着队往南飞,真想翻白眼,这就是读书人的通病,明明有着一颗汲汲名利的功利心,却非得伤春悲秋,有事没事儿就吟一句,他自己伤怀还罢了,坏了自己的好心情,实在不该。

碧青琢磨怎么消遣杜子峰一下,忽的想出一个主意,咳嗽一声道:“诗词我念得不多,不过倒是想起个对子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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