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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思绪(第2页)

族人们基本上都睡着了,吃饱喝足四周鼾声一片。

本来他也睡着了,但是不到两个小时又醒了。

他身边卧着一只巨大的白狼,秦枫醒了它也睁开了眼睛。好奇的盯着自己的主人,还轻轻的蹭了蹭他。

说老实话,刚见到这只狼真是把他吓了一跳。它比地球上的狼大了好几倍,完全可以当坐骑来用。它还有一个名字叫做座狼,盛产于北方高地。

它的名字很简单就叫白,因为泰伦是个很不爱动脑的人。女儿叫琳,宠物叫白,怎么好记怎么起名。

狼如其名,全身雪白没有一丝杂毛,甚至连眼睛都是白的,只有在愤怒的时候会变成红色。这在灰白相间的座狼中也是极其罕见的。所以一生下来就被狼群抛弃,被泰伦发现驯养了起来,可以说是他最忠实的伙伴。

秦枫估计它是天生白化基因突变吧?谁知道呢,反正在他的审美看来自己这只白狼绝对是威武酷炫吊炸天。如果在地球带出去溜一圈回头率肯定爆表。

轻轻的摸了一把白的头靠在了它的身上,感觉比真皮沙发还舒服。其实他的身体还十分疲惫,但是精神却很亢奋。对于新世界的好奇让他醒了就再也睡不着,满脑子都在思考自己到底来到了一个什么样的世界?

从小在蛮族社会中长大的他其实并没有真正意义上对这个世界有一个完整的认识。因为野蛮人把自己封闭在了一个叫做夏库拉斯高地的地方。

那是一片高纬度的寒带高地,周围坏境还不错,有森林也有湖泊。几百年前族人们迁徙到高地就再也没有离开。

他们这次被放逐到大冰原在秦枫看来应该是这个世界的北极圈。

在西南方向发现森林就意味着他们可能已经脱离了最冷的极地,越往南走气候会越来越温暖。

想到这里秦枫暗暗出了口气。想一想这一路走来依靠着自己的双脚离开极圈,不得不说绝对是个奇迹。

一方面感慨运气还不错,居然没有迷失方向。一方面也说明野蛮人身体是多么逆天。硬是抗住了如此恶劣的环境,坚持到了现在。

想到自己的种族,秦枫不自觉的捏了捏拳头。他有一种力拔山河气盖世的感觉,好像这拳头上蕴藏着千钧之力。这可比在地球上感觉强烈多了。

野蛮人是一个崇尚战斗的民族,传说他们是战神的子民,天生就有强韧的身体。仅仅依靠身体就足以在自然中立足。

秦枫记得自己没有到成年就可以手撕棕熊了,这要是在地球绝对是天方夜谭。

也许就是天生下来如此优越的身体条件让他们的文明一直没什么大的进步。最后落得被人类击败成了丧家之犬。

想到这里,秦枫微微皱起了眉头。

虽然他是这一代蛮族的王室成员,但是也不知道当年族人是怎么被击败的。

估计八成是因为生产力低下的原因吧。

在秦枫看来,自己族人的生产力水平最多也就是铁器时代。文明程度就更加糟糕了,感觉有点像原始文明。到现在还只是简单的驯养动物,至于耕种什么的也是处于很低级的阶段,基本上还靠大自然生存。

文字语言也早已被人类同化,用的还是人家的东西。

这样的文明不被干才怪呢。

至于人类发展到了什么程度,他就很难有一个准确的概念了。

要知道蛮族已经脱离大陆主流社会几百年了。加上泰伦就是个从不看典籍更加不关心历史的家伙,脑子可以说空空如也。除了战斗技能,基本上什么都不会。

“唔...”秦枫有点郁闷的撇了撇嘴。这个世界和地球比想要获取资讯真的太困难了。

现代人回到这种古代社会还真是相当的不适应,也只能坐在火堆前自我YY消磨时间。

“对了,我不是还有系统吗??”秦枫忽然想到了系统一下来了精神。他现在脑子里的困惑太多了,太需要有人能帮他解惑了。

本来他想和三叔泰尔好好聊聊,但是害怕说多了会引起麻烦,系统显然是最好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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