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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无道自述(第1页)

要当一个花花公子绝对不是一件轻松的事,这和要当一个绝顶坏透的坏人并不容易是一个道理,首先比必须有足够当纸烧的钞票,有钱不仅能使鬼推磨还能使磨推鬼,所有的缺点在钱的粉饰下都会由原先的不能忍受变得可爱无比;其次你的家庭背景一定要雄厚,这样一来就为你将来买了一份长期保险,干点违法乱纪的事也不用担心没人给你擦。

上天对我是慷慨的,因为这两样在我眼里并不值钱的东西我都已经拥有。也许这是幸运女神也像数不清的女人一样看上我的缘故,真的,只要是雌性的生物,对我都是没有太大抵抗力的。

一般来说有这两点就可以安心的去做一头色狼了,声明一点,千万不要把色狼和花花公子混为一谈,花花公子绝对是色狼,但色狼未必就是花花公子,因为这涉及一个档次和品位的严肃问题!要成为花花公子一张英俊的脸庞、一样深邃的眼神、一个醉人的微笑这些东西是不能少的。当然,叫我极品色狼还是可以接受的。

正所谓“色亦有道”,一头色狼可以饥不择食见到所有异性生物都产生原始反应,但是花花公子则不同,对于女人这种上帝送给男人最好的最大的恩赐,他必须极其有选择性的严格的精密的筛选,这就是一个花花公子的职业——猎取美女,不光是身体上,还有心灵上!

这样一来难度系数就很大了,要从心理上征服美女对男人来说丝毫不亚于一场硝烟四起的战争,要知道连拿破仑这样的战争天才也说过要想在爱情的战场上不失败唯一的途径就是逃跑,由此可见这场自上帝创造人类亘古以来就有的战争,并非是一道简单的题目!花花公子就得在这个战场上用所向披靡来维护男人的尊严,当然,一个有品位的花花公子,是决不会干辣手摧花这种大伤情调的事,他只会像对待一件精美的艺术品一样对待她们!

我的目标是作一个堂璜式的大师级花花公子,因为这类人对社会的贡献就是极致的开发了爱情的娱乐性功能,使沉重的人生插上了轻灵的翅膀。至于像贵诺、波菲里奥·卢比罗沙或者希腊船王亚里斯多德·欧纳西斯那样拥有数以千计的女友只是我人生的一道附加题罢了。

我希望将来我的墓志铭是这样的——他生平不学无术、风流倜傥,做过恶作剧、好过色、说过谎,偏偏很愉悦地告别了这个世界。这个人自己掂量了一下,自觉地前去地狱报到,然而判官告诉他应该去天堂,那里有亲人等待他团聚

百合诗经水晶

(一)

他不喜欢阳光,喜欢雨和雪,因为它们能证明天空不是空的。

他不丑,也许有点温柔,至少夏雨就是这么说的,这让本来就有点骄傲的他像一个偷吃到糖的孩子。

他渴望自己能有一次童话般的爱情,即使没有童话里“王子和公主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的完美结局,即使可能要他带着满身伤痕浪迹天涯,甚至这注定是一个只有遗憾作为主旋律的悲剧,他也心甘如饴!也许就像夏雨所说他要的只是桃花源里的爱情吧,像张爱玲笔下的汝良只为了恋爱而恋爱。

对于夏雨,这个有着灿烂名字眼中却藏着些许忧郁的女孩,他总是带着一些愧疚和不安,他知道她是喜欢着他的,就像她知道他是喜欢着别人的一样,但如果有一天他的爱情童话能够上演,他想主角不会是她!从小他们就是邻居,两小无猜的牵着手看着对方一起慢慢长大,青梅竹马的等待变成大人的那一天,假如感动可以用容器盛放那早已满溢,但他想感动不代表爱情,就像爱情和有友情,虽然只有一个字的区别,但有着天涯海角的遥远。

感情,是要用温火慢慢熬出来的,这样才可以经得住岁月的冲刷和洗礼,才留得住原味等待以后的品尝。这一点,他确定,但他不确定,这份感情是不是爱情!

她随父母搬去去苏州的时候,他仍没有确定这份在感动和爱情间徘徊的感情,所以他并没有去送她,他一个人躺在天台上,虽然遗憾但他内心深处又何尝不是悄悄松了一口气,这份甜蜜的负担并非每个人都能扛得起的。她托他父母交给他一封信和一本厚厚的日记本,信上要他在想她想得流泪的时候再看她的日记,他搞不懂夏雨的用意,他甚至怀疑他这一生是否有打开日记的那一天,因为他随后便固执地坚持那份随着他们身体一起成长的感情只是感动。

直到她走的那一天,他仍然不知道她的生日是那一天,虽然每年他收到的第一份礼物总是她送的。他不知道其实她的青春史上的第一个字第一行第一页写的都是他,他甚至不知道她是在哪个时候有那个像只考拉一样粘人的小女孩变成了有点多愁善感的少女。他只知道夏雨喜欢看书从中间看起;他只知道她看《薰衣草》的时候哭得一塌糊涂……

“他一直在想他们俩的父母为什么如此放心他们,也许是早就默认他们了吧,因此不介意他们的形影不离他们的嬉笑打闹,如果他们是恋人的话,那一切都会很美好的吧?”站在许愿树下的他自嘲地想,嘴角挂着一丝他自己也不知道的苦涩。

(二)

整个高中,他都暗恋着那个天使般的女生季婕,但这份思念他并没有说出口,只是选择了沉默,一方面,因为追她的人多到需要排队,而他又不想做插队这种违反中华传统美德的事;另一方面,“距离产生美““人贵自知知难而退”的道理他还是懂的,不过最重要的是和她穿一条裤子玩大的死党陈默早已人认定季婕就是他的那根肋骨,大有此世今生非卿不娶的气势,真情告白大胆示爱加一轮又一轮的情书攻势,就差没像那个浪漫至极的法国人一样,在情人节用三辆马车满载着带着露珠的红玫瑰送给季婕以表其情之深爱之切了!屡战屡败,屡败屡战,当真可歌可泣感人肺腑,激励了无数正在为爱而奋斗却没有结果的可怜虫鼓舞了一大批在爱情战场上阵亡的勇士们!

他将这场爱情攻坚战演绎的几近凄婉,而她只用了感觉两个字就判了他死刑。他为爱情放弃了尊严,在所有人面前扮演着小丑的角色!不断希望不断失望部不断绝望,只有他知道在他强颜欢笑的背后的落寞和辛酸,刻骨的思念带来的刻骨的伤痛让他这一生不再相信所谓的精诚所至金石为开。不是怪她太无情,也不是怪他太痴情,爱情本就没有谁对谁错,它就像是两个人在喝酒,伤得越深的往往是那个喝得越多的人。虽然说上帝总是先让我们找错几个人再找到幸福好让我们感谢他,但我想问问他为什么在陈默在爱情的天平上放了那么多仍不青睐他?

他第一次写情书是替陈默写给季婕的,他第一次喝醉是一个晚上在草坪陪陈默,他第一次看到一个人哭得如此伤悲,那流不出眼泪的哽咽是他无语的苦涩和无法倾诉的心伤。

最后陈默转学去了另一个城市,临走的时候让他好好照顾季婕,他红着眼连一句祝福的话都没来得及讲陈默就已消失在车站人海中。他想也许这个时候陈默的放手是对她最大的温柔吧,

陈默,舍情如能像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一样潇洒该有多好,是吧?

这一路,谁为你,唱《金缕》!

(三)

季婕喜欢把他当弟弟一样看待,这算是对他近水楼台未得月的一种安慰吧。他会在上课时老师眼皮底下给她写诗填词,当她的挡箭牌为她赶走一批又一批的苍蝇,在她诉苦的时候做弟弟的他必须洗耳恭听年少轻狂的他喜欢庄子“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共存“那种深入骨髓的狂妄,少年不识愁滋味的高吟自己作的“南柯黄粱梦终醒,人生恰似一浮萍““一夜思君依危楼,几度泪惹襟湿透”

一切只是要让她知道他的不一般,因为他觉得遇见她,平凡,成了一种错误!

在爱情面前,一切或桀骜或坚强或固执的凡人圣人庸人都显得那么温顺那么软弱那无助,梵高低下了原本在世俗中高昂的头,普希金用生命为爱情殉葬,爱德华八世爱美人不爱江山,纣王宁负天下不负妲己,周幽王烽火戏诸侯只为博嫣然一笑,吴三桂冲冠一怒为红颜承千古骂名又何妨?

他每天都会用手机给她发一篇《诗经》,本来三百六十篇,恰好三百六十天,而他却只发了三百五十九篇,因为他知道情人节那天他没有资格将《桃夭》发给她,他只是把写着《桃夭》的那张白纸折成了一只小纸船,小心翼翼地放入水中,看着它一点点沉没从“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到“蒹葭苍苍,白露为霜”,在字里行间他将思念颠来倒去了无数遍。

他觉得这样已经很好了,能够这么近看她盈笑眸子里的自己;无所顾忌的看她抚额思忖微微蹙眉的样子,虽然不能伸手为她拨去几缕垂落脸庞的调皮发丝,虽然并不能把自己的肩膀给她依靠,但有与她的相遇相识相交相知他已经很满足了,真的,相恋只是偶尔跑出来的念头罢了,可以忽略不计。

高考结束后他便再没有她的消息了,后来才听说她考到了福建,对此他并没有太多的感伤,也许是从一开始就为这段感情界定边线的缘故吧。但他想,他是确实喜欢这她的。

(四)

望钱塘江思乡

枯枝栖昏鸦,晓露溅落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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