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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第1页)

我们的小世界

‐‐《此间的少年》自序

前些天把《此间的少年》的影视版权卖掉了,策划问我是否愿意自己担任《此间的少年》的编剧,我说我做不到,我很愿意看电视剧或者电影版本的&ldo;此间&rdo;,但我无法自己动笔修改它。

那就是我的青春,我已经无法回头修改它。

我曾经觉得自己会拥有无尽可能的人生,那时候我的世界很小很小。

就像一个婴儿从摇篮中爬出来,在他的眼里家里的客厅大得就像整个世界。他使劲地爬向前方,爬过他的婴儿车、越过他的玩具铁路、避开追着他汪汪叫的狗狗,他还叼着一卷卫生纸以免尿湿了尿布好更换……这是一场壮志激昂热血沸腾的旅行,他累得哼哧哼哧……最终他抵达终点‐‐摸到了客厅另一侧的门,拍着小手为自己欢呼。他已经完成了人生中第一次奇迹般的旅行,将来他还要去更远的地方,他幻想着草原、沙漠、大海和星空,他觉得这一切都难不倒他。就是用这样的热血和志气,他哪里都能去。

他悄悄地把门打开了一线。这是一个错误,外面的光照进来的时候,他惊得瞪大了眼睛,压抑不住的巨大惊恐笼罩了他。

原来外面的世界是这么大啊!不要说草原沙漠大海星空,就是自家的院子也不是他可以冲破的障碍,他爬不过那么宽的草坪、翻不过爸爸的车,还有正在修建草坪的妈妈,她会像矫健的母老虎那样抓起自己的尿布带子把自己拎回摇篮里去……那又该怎么飞越火弧飞射数千万里的恒星呢?怎么击败阴险的宇宙怪兽呢?怎么翻上飞马的马背?怎么从巨龙的巢穴里救出心爱的女孩?

原来,外面的世界,那么大……

婴儿默默地站在阳光里,肥嘟嘟的身影此刻也寂寞修长,他忽然明白他的人生不是无限的。这世界太大了,总有些地方是他去不了的,总有些事是他做不到的。爬过客厅的壮志和热血消退,他双手捧着小脸,第一次开始思考自己的人生。

青春就是这样的一段狂妄的岁月,他以为自己能做到一切,能变得与众不同,你的心里自己会长得高大矫健或者美丽妖娆,前方必然会有等待你的光彩。因此你无所畏惧,你有时候大声歌唱,有时候也会肆意地挥洒悲伤。

回想起来,在我青春的时候我那么傻,爬到最高的地方摆很酷的pose照相;为了证明自己是男子汉而深夜冒险登顶,而后迎着初日大喊;把杂志上看来的文章作为自己的见闻讲给朋友听;在深夜寂静的水边喝酒,醉后跳进去闷头游向对岸。以为自己的一生将是诗剑酒和狂歌,但凡那航脏的不义的错误的卑劣的东西来到我的面前我都要把它一刀两断。

多年后我也会嘲笑自己狂妄的青春年少。

但我无法不怀念它,那时候我和我的朋友们都是爬出摇篮的baby,我们摇晃着裹着尿布的小屁股奋勇地爬向客厅‐‐我们的小世界‐‐的尽头,我们的心里满是热血和志气,一往无前。

写一场修行副本

‐‐《九州缥缈录》修订版自序

我最喜欢的词人说不清是谁,有时候是后主,有时候是稼轩,但我最喜欢的词倒是清楚的,是蒋捷的《虞美人。听雨》词不甚长,词意也浅白,可从我十八九岁读到如今,读了约莫二十年。

&ldo;少年听雨歌楼上,红烛昏罗帐。壮年听雨客舟中;江阔云低,断雁叫西风。而今听雨僧庐下,鬓已星星也。悲欢离合总无情;一任阶前,点滴到天明。&rdo;

从少年到老年,听雨数十年,听出的意蕴各不同。一本书如果写了十几年,写的人读的人,心里的东西也该各不同吧?

《九州缥缈录》写了十二年,十二年时间如恒河沙般从指间历历流过,手中却空空如也。

有时候觉得,写《九州缥缈录》对我来说就像一场修行,初时见山是山,如今见山不是山,终有一日山仍是山,横贯于苍天之下大地之上。那时我已历尽沧桑,得见莲花。

开始写这本书的时候我籍籍无名,在一座中国人多半不知道的美国城市留学,名叫圣路易斯。它坐落在密西西比河和密苏里河的交界处,有个别名叫&ldo;西进之门&rdo;。多年之前那里曾是一座繁华的大城,在那些英伦清教徒的后裔开发西部的时候,河流是最重要的交通渠道,河流交汇处的圣路易斯云集了四方的人和货物,船并着船,跳板连着跳板,船工、货主、妓女、吉普赛人为了各自的目的在那里相聚又分散,各式各样的汽船在河面上相互追逐、有些货船主会在船上备一桶猪油,当你看见前面出现另一艘货船的时候,就会命令水手把那桶猪油倒进烧煤的锅炉里。猪油熊熊燃烧,货船突突地狂飙猛进,乘客们在船舷边为自己的船喝彩。

等我去那座城市的时候,西进的伟大时代早已远去,高速公路遍及整个美国,人们再也不必依赖长河。空荡荡的河面上,零星的汽船带着不多的游客穿过夕阳,拉响孤独的汽笛。

在那座安静得有些寂寞的城市里,我写下了《九州缥缈录》的第一个故事《最后的姬武神》,那时候甚至还没有&ldo;九州志&rdo;这个架空世界。

《最后的姬武神》本该是《九州缥缈录》的结局。如今想来,没写开局而写结局并不是因为我已经想透了这个故事,只是因为心太躁动,忍不住略过开头和过程直奔结局,字里行间都是火山般的孤独和渴望,还有年少时无端的爱憎。

这本书初次成稿的时候我已经回到了中国,暂居在上海。我从美国带回来的硬盘中整理出了第一版书稿。

那是我迄今为止最渴求成功的岁月,虽然那时的我在中国没有立足之地。我喜欢去外滩18号的顶层酒吧喝酒,望着对岸的霓虹灯招牌直通天地、黄浦江上游船往来,立志要功成名就衣冠楚楚。

第一稿成书的时候我还在和另外一些作者合作,想打造所谓&ldo;中国指环王&rdo;,现在我跟他们中的某些人已经相逢陌路。

上海那座城市给我留下的第一个印象来着港剧《上海滩》,灯红酒绿,舶来文化,还有恩怨情仇,就像一座精美的舞台,每日上演风云际会,你方唱罢,我复登场。后来我离开了上海,那座城市在我心里留下的印象依然是一座舞台。在那个舞台上很多人都会身不由己地演出,我也没有免俗,那时我经常是喝着酒动笔,文字青涩却凌厉,字里行间渗透着狂妄的热情。

那时候写到动情处真的会哭,有时候哭得像是孩子,有时候哭得像是独狼,唱念做打,生旦净末丑,一个人都演遍了。

后来到了北京。

我从上海到北京,行李中最重要的货品就是这本书的书稿,虽然它在硬盘中甚至没有一克的重量。古人说书剑飘零,我来到北京这座城市的时候却只带着一些txt或者doc格式的书。

我终于学会写书这件事了,而且在这座城市里有些朋友,大概还夹杂着一些运气,渐渐地我变得有点名气了,写的另一些书在畅销书排行榜上爬到了首位,买了房子,熟悉这座城市里的每条道路,定期有人找我吃饭。虽然写书的时候还是邋里邋遢,但也经常衣冠楚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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