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25第24章(第1页)

虽然很想收拾飞鹰,但是新生命的降临显然更能引起他的兴趣。

林柊到达的时候,母马已经平安产子,小马儿已经能站起来了。一直守在傍边的妇女正拿着部落里最好的棉布,给它擦拭着身上的粘液。可惜小家伙却豪不领情,抖动了几下身体,就要去找妈妈。

林柊在边上看的很是欣慰,他的马群终于有新生命诞生了,说明他的马队正在一天天壮大起来。他是一个十足的马迷,自古好马配英雄,反过来,英雄也得配好马。白衣胜雪,风中飞驰,太有美感了,有没有。

还有,要是马儿再多一些,万马奔腾的场面,太让人热血澎拜。不行了,再无限脑补下去,他估计得流鼻血了。

‘啪’的一声拍在自己脑门上,叫你乱想。不过,他如果记得没错的话,母马的发情期好像就是在春天。呵呵,反正现在部落里也没有必须用到他的地方,不如出去碰碰运气。

亲卫队里的一个个好手,留在工地上干粗活,还真有点浪费资源。还不如跟着他一起出去,溜达溜达。这次,多带上点好手,说不定回来的时候还真能组成一支马队。再说了,他们部落之前的生存形式,连游牧民族都算不上,他正打算把部落带进农耕文化。可现在部落里可供种植的东西却没几样。恩,得出去找种子了!对于寻种,春天可是最好的季节,要是运气好的话,说不定还赶得上下种呢。

比起种植粮食自给自足,改善居住环境什么的,倒是可以慢慢来了。唉,为什么他的建村计划,又得往后挪呢。照这个进度,今年冬天不会还要悲催的住山洞吧,话说,他果然是穿越里最惨的一个吧,都到第3个年头了,房子居然还是没影的事。

算了,民以食为天,吩咐飞鹰召集大伙开会吧。靠,飞鹰呢,不会畏罪潜逃了吧,这是什么亲卫啊,怎么一点责任心都没有啊!

“飞鹰,你给我滚出来。”终于在第3年得春天,族人们见识到了林柊的大嗓门。当然,大嗓门也有大嗓门的好处,那就是很多人都知道了,队长正在找飞鹰同志,而导致一大群人开始帮他抓人。

“飞鹰哥哥,队长在找你呢。而且,队长看起来,好像很生气的样子。”跑的太快,小竹都有些站不稳了,可是她好担心,队长好像很生气的样子,不知道飞鹰哥哥会不会受罚。

其实从看到小竹摇摇晃晃的跑过来时,飞鹰就有种不好的预感,此刻,听到小竹的话,差点没两眼一黑晕过去了。

他当林柊的贴身侍卫,也快一年的时间了,基本没范过什么错误。这份差事,其实不好当,队长做事一向让人看不明白,他要很努力很努力,才能跟得上林柊的脚步。加上这份差事和队长走得近,部落里嫉妒他的人一抓一大把,想拉他下马的人也不少。这次逮住他犯错,指不定就有不少人正偷着乐,想把他替换下来呢。他虽然算不上聪明,可也不傻,别以为他不知道他们在想什么。

“夕,看在我们从小一块长大的份上,你就帮帮我吧!”

感受到飞鹰抓着自己手的力度,夕知道到他是真的紧张。部落里有很多人想顶替他的位置,他是知道的。自从林柊来了以后,部落的日子一天比一天好过,人们的心思也一天比一天多。再加上现在的部落组成太复杂,小派系太多,心思就更多了。

不要说飞鹰的位置,就连自己的位置,想代替的也绝对不会少。他现在在部落的地位,已经隐隐已经在老族长之上了,俨然一副部落第2号人物的样子,不服的当然很多。现在的部落主要由3部分组成,做为原著民的代表,他一定不能被取代。飞鹰的位子也同样很重要,说什么也要保住他。呵呵!不知道,队长知道他现在的心思的话,还会不会和以前一样当他是亲弟弟一样疼。(当然不会,因为他从来就没当你是亲弟弟过!)

拍拍飞鹰:“走吧,我和你一起过去。”虽然很对不起队长的信任,可为了自己的族人,自己必须这么做。现在的这些族人对队长而言,估计没什么不一样吧!唯一的区别,顶多就是自己的部落跟着他比较早而已。可是他不一样,他是‘山木’的人,他爱他的部落胜过一切。

“太好了,有你求情,我一定不会被换掉的。”这份差事可是被好多人羡慕着的,自从得到了这份差事,部落里好多女人都想嫁给他来着。刚刚的小竹就是其中一个,他以前可没有这么多人喜欢,队长身边的红人,听起来多响亮啊。

“咦!夕,你怎么和飞鹰一起过来了。”这个时间段,是夕的话,不是应该都在工地上忙活吗?他和自己可不一样,是绝对不会偷懒的类型。看了看一脸紧张的飞鹰,林柊明白了。靠,现在是怎么回事,老实人也知道拉垫背的了,不对,是找靠山了。难道,是他把单纯的原始人给带坏了。

但是,夕的面子,自己不能不给啊。何况,自己也没真打算把飞鹰怎么样,难道会为了这点小事换掉他不成。

最近,部落里的异动,他是知道的。可是,有人的地方就会有争斗,没法避免的。以前大家都吃不饱,所以没工夫搞这个。现在肚子的问题解决了,谁都会想过更好的生活,拼命上位什么的,完全可以理解,只要不是太过分,他是不会插手其中的。有竞争才会有进步,不过还没开始实行私有制,就已经各有各的心思了。等到他推行私有制的话,估计斗的会更厉害吧,不过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大锅饭’制度是不利于生产力的发展的,迟早会有那么一天。

比起下面跳的厉害的某些人,还是飞鹰这样的,用着舒服一点。虽然飞鹰老实到不知道变通,最近做事还越来越毛躁。

于是林柊只是象征性的敲打了飞鹰几句,就放过他了。

去通知各部门组长开会的路上,飞鹰对夕那可是千恩万谢。

“要是没有你,我估计就要被换掉了。”最近自己被夸得太多了,做事的确没以前尽心了,这个需要反省。部落以后会原来越大,队长可以选择的人也会越来越多,自己可不能再大意了。要是真的被换掉,估计比没有饭吃还要痛苦。

“不会。”最多被多骂几句,话说,飞鹰这段时间做事的确没以前好了,小心思也明显比以前多了。估计是被那群女人给捧的:“以后做事认真点。”要是飞鹰自己不改的话,他也没办法一直保住他。

“我一直很认真的,只是今天激动了点。”死也不能承认啊,多丢人啊,被人夸几句,就真以为自己是队长了不成。

本来觉得不是什么大事的夕突然一个激灵:“是谁和你说,找我求情有用的。”据他所知,飞鹰没那么聪明。

“呃!就新来的那群人啦,我前段时间偷听他们说话来着。他们说队长对你特别好,你说什么队长都听的。”摸摸脑门:“对了,他们还说,想让他们族里最漂亮的女人给你好呢。呵呵,你小子有福了。”

“没兴趣。”看来是他想多了,只是想讨好自己,接近队长的话,倒是停正常的。唉,和队长呆一起久了,连自己都变的奇奇怪怪的了。

“怎么会没兴趣呢,你都18了,不小了,有些事情改考虑了”

“你19了都还没成亲,我这个18的急什么。好了,快去干正事吧。小心,再坏事,真被换掉哦。”怎么觉得老实的飞鹰今天话特别多呢:“其实,不爱说话的你,更讨人喜欢一点。”忽然反应过来,当初队长选中飞鹰的原因,除了腿脚灵活意外这个也是重要原因吧。

双手按在飞鹰的肩膀上,严肃得说道:“听着,如果不想有一天被换掉的话。就把最近刚学会的坏毛病全部改掉,特别是,话,一定要少说。”

面对夕忽然这么严肃的表情,飞鹰楞住了。好歹也不是蠢人,想明白了后,郑重的点了点头就飞似的跑开了:“我先去通知大家开会。”

夕也加快了自己的脚步,自己也得赶快回去换身衣服。

战线拉的太远,小半天时间飞鹰才把所有人都召集齐。看看蹲在地上和自己开会的领导班子,再看看空旷的四周。这条件艰苦度,简直比红军还红军啊。林柊决定了,等开始正事动工,修建的第一套房子,一定是议事厅。这舒适和保密度都太差了,当领导的,怎么着也得有点福利,才能激励大家进步嘛。

所谓的开会,其实就是林柊安排,大家听而已,想要集思广益什么的,估计还得等上一阵子。

林柊很快就说完了他的计划安排,部落现在有200人左右的青壮。留一半留守,另一半跟他一起出去‘游猎’。对,就是游猎。集探马,寻种,捕猎动物为一身。不过他们这次要捕猎的猎物都必须是活的才行。

单独留下夕和长矛吩咐到,选择人手的时候,注意新旧人员的分配,避免部落内部矛盾。

唉,现在能勉强跟上他节奏的也就夕,飞鹰。方菱勉强也能算一个,人才不够用啊。

作者有话要说:

热门小说推荐
洪荒之鲲鹏逆天

洪荒之鲲鹏逆天

北冥有鱼,其名为鲲。鲲之大,不知其几千里也化而为鸟,其名为鹏。鹏之背,不知其几千里也怒而飞,其翼若垂天之云。重生鲲鹏,紫霄宫听道,为鸿钧座下第四圣,演绎不一样的洪荒神话本书不同于一般传统洪荒小说,一些内容有较大差异,预告新手勿入,新手勿入,新手勿入!最后,是本书的一个QQ读者群701805147...

邪凤逆天:疯狂召唤师

邪凤逆天:疯狂召唤师

爽文当现代拥有读心术的佣兵首领穿越到召唤师世家三小姐身上,曾经欺负过她的人统统都杀掉吧!!什么?哥哥说不行兴凤家灭炎凤国登上云图大陆霸主之位!!不杀也不行啊!!性格暴戾杀戮成性,就连契约的魔兽都跟主子一个德行,姑娘,且行且忍耐云图霸主龙战天无需忍耐,来本...

万古战帝

万古战帝

萧逸原是二十一世纪的国际佣兵,一次英雄救美竟穿越成了萧家的练武废材。天天被人打?资质不给力?有了仇恨系统,一切都不是问题。惹我者,杀!!!...

红楼前传之我是二太太

红楼前传之我是二太太

王多多恶俗的穿越了,她竟然来到红楼的世界,本想着能看一场怀金悼玉的悲歌,谁知她却发现自己竟然成了悲剧的推手之一贾宝玉的亲娘,被无数读者嫌弃的王夫人。可是王多多却发现王夫人实在是个天真的女孩子,她迷糊喜欢吃美食,嘴上爽利,性子活泼,根本不是书中那个木讷喜欢念佛的王夫人。一个无忧无虑的女孩子到底是发生了什么才会变成粗暴庸俗狠辣的女人?婆媳关系姑嫂关系,妯娌之间,生儿育女,督促丈夫自立和小妾斗法,王多多觉得她正大步的向着王夫人的路上狂奔着她不要被生活折磨,她要位自己的幸福奋斗!...

秀才娘子的锦绣年华

秀才娘子的锦绣年华

你负责貌美如花,我负责挣钱养家。这是未成亲前,苏夏至对闵岚笙说的话。闵秀才貌美如花,娶的娘子是个傻瓜。这是山下村的街坊邻居之间偷偷咬耳朵的话。秀才娘子大名苏夏至,是个重口味穿越人士。自打她的灵魂依附到了那具臭哄哄的身体上之后,她就被所有的人嫌弃了。尤其是哥哥娶了嫂嫂之后,家里更是容不下她。穿越到一个傻子身上,苏姑娘并不觉得悲哀,毕竟好死不如赖活着。而当她见到闵岚笙的那一刻,整个世界都亮了!虽说,男人生的俊俏当不了饭吃虽说,百无一用是书生虽说,已经当了自己相公的秀才从来不给自己一个好脸色但是!苏夏至依旧云淡风轻地说道作者君有句名言,日子是睡出来的,睡多了就好了此处作者君不得不捂脸插嘴俺说的明明是日子是过出来的好么?怎么好好地一句话到了你那里便进化成了这个样子?**═—═—═—**═—═—═—**鸡毛蒜皮没小事,小门小户从清贫到富足的温馨生活。看色如春花的老实秀才如何被顶着傻子名头的娘子一步步蚕食吃掉。看一个孤独的灵魂如何在陌生的异世寻一份久违的温暖。**═—═—═—**═—═—═—**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绝对狗血!...

绯色豪门,老婆咱不离婚

绯色豪门,老婆咱不离婚

新文‘总裁大叔住隔壁’占坑求收藏。1108607南城五少邵云霆与娇妻凌筱玥的故事哦番外‘霸道总裁闯进门’正在连载中。番外男女主一段话简介他们都说我是一个冷血无情的人,冷血无情的人身边是没有爱的。可我从不这样认为,因为他们都不知道,我爱一个女人,爱了十年。阮政尘爸爸妈妈的故事告诉我,婚姻是这世上最禁不起琢磨的东西,爱多了会痛,爱少了会碎。所以,我从来不爱任何人,包括我自己。冯糖儿(备注姐妹们,文文不虐哈,九儿绝对是亲MU来的番外精彩程度不亚于正文哦,姐妹们约起来吧)正文简介南笙,小狗仔一枚。22岁大学毕业时,嫁给了大她11岁的南城五少之首唐云谦。结婚三载,他绯闻无数,她淡然偷拍。奶奶一句抱重孙子的命令,将两人重新凑到一起。唐云谦将南笙宠到了骨子里。南城人皆知,敢动南笙的人,绝对没有好下场。明星遭封杀,生意人被破产。可她却似乎并不领情。他宠,她躲。他相信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她却是此生心死再无爱恋。后来他才知道她晴朗的笑容下藏着满心伤痕。父母离异,胞姐和母亲相继自杀。她最害怕的男人终是追到了南城。可他却淡然告诉她老婆,别怕,有我在。终于,她看着他的目光开始迷恋…她想这辈子再也不可能出现第二个这样爱南笙的唐云谦了。所以,他的初恋归来,她依然霸着他寸土不让。可是一场意外,却将她三年前尘封的秘密曝光…他的初恋咄咄逼人南笙,如果我是你,有过那样的过去,我不会留在云谦身边羞辱他。一场抢劫案,他将前女友护在怀里,却眼看着她被人生生拖走,身下拖出一条长长的血痕。浸湿在血泊中的那一纸妊娠6周的化验单,像是笑话般刺红了他的双眼。从此,他的世界中,再也找不到她的身影。五年后的港城小童星幼儿园门口,豪华宾利擦过小男孩的身体。南笙接到电话赶至医院,却在回廊间看到那个她一生都不想再见到的修长身影…...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