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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第1页)

顾颐把一双半新的鞋放到他面前,语气淡然:&ldo;大家都不容易,我还算过得去。&rdo;

唐骥又咧了咧嘴:&ldo;你这种心态真是难得。哎,鞋很合适,看来咱们俩的脚一样大啊。&rdo;

&ldo;真是荣幸。&rdo;顾颐把他换下来的鞋放进鞋盒,找了个袋子装起来,&ldo;唐总要拿走吗?&rdo;

唐骥顿时乐了:&ldo;顾颐你可真贤惠。都破成这样,不能穿了。&rdo;

&ldo;如果唐总不要了,也请把它带出去扔进垃圾箱。&rdo;顾颐把袋子塞进唐骥手里,向门的方向做了个手势,&ldo;唐总应该还有事,我就不耽搁唐总的时间了。&rdo;

&ldo;你连杯水都没给我喝呢。&rdo;唐骥抱怨着,不过手机适时响了起来,打断了他,&ldo;算了,下回来再喝。我走了,你早点休息吧。&rdo;

关上门,顾颐有一种送瘟神的感觉‐‐终于走了,还带走了自己一双鞋。

今天发生的事情太多了:冰蓝,黄毛,还有抢劫黄毛的那个‐‐怪物。

顾颐微微闭眼,试图回想那副情景‐‐昏暗的小巷里,墙壁上有一块奇怪的阴影,在黄毛经过的时候,一只蝙蝠突然从阴影中展翅飞起,一直扑到黄毛身上,爪子大力掀开头盔的同时已经露出尖锐的犬齿,冲着颈部搏动的位置咬了下去。

蝙蝠的确有一张奇怪的脸,因为口鼻部分的复杂结构,放大来看的时候完全就是个怪物,黄毛并没有看错。而他的感觉也同样正确,的确是有两颗牙齿曾刺穿他的动脉血管,但这个过程很快,分泌的唾液在几秒钟之内就会让猎物失去知觉,十几秒钟之后牙齿缩回,唾液开始促进猎物皮肤愈合。往往等猎物醒来的时候,齿痕便已经很不起眼,而麻醉效果犹存,很多猎物甚至会想不起自己经历了什么。

但是黄毛身上的反应略微有些奇怪,首先就是他伤口的愈合速度。顾颐计算了一下时间:如果唐骥追了出去,那么很可能他赶到的时候抢劫者刚刚吸完血,那么再到顾颐过去,中间相差不会超过三十秒钟,而这三十秒之内,黄毛脖子上的伤口已经完全愈合了。

这个愈合速度太快了,已经超出了正常的范围,顾颐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快的。据他所知,即使是现如今存世最为高阶的五代血族亲王也做不到。

另外,就是抢劫者唾液在黄毛身上存留的时间。一般吸血鬼的唾液在停止吸血之后会逐渐自猎物体内挥发,就像顾颐在黄毛脖子上看到的两个红色圆点,那就是唾液在挥发。当然,这需要借助一点血族的特有魔法,而异族是看不到的。

顾颐记得清清楚楚,当时那两个圆点是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消退,这种挥发速度也远超过正常范围,否则黄毛不该醒得那么快的,而且还对昏迷之前发生的事情记得颇为清楚。

唐骥到底看到了什么呢?顾颐真想把他揪回来好好问问。

黄毛身上的腰包被大力撕开而不是拉开拉链,所以唐骥过去的时候,看见的很可能还是一只蝙蝠,或许‐‐就是他在海天后门曾经看见的那只。

唐骥当然绝不会把它当成一只普通的蝙蝠,否则他就愧对荆棘枭家族的纹身。顾颐再次微微阖上眼睛,脑海里闪过唐骥的身影:蝙蝠振翅飞过身后的高墙,而唐骥助跑之下一脚蹬在墙壁上,借力也翻过了墙头,同时脚上的皮鞋也顺理成章地张了口。

他没有追上?虽然蝙蝠化的血族很便于在黑暗之中隐匿,尤其是建筑林立的城市之中,随便哪个角落都能把自己藏起来,但以唐骥的实力,对上一个似乎只有十代的血族,不应该一无所获才对。

难道不是十代?顾颐自信不会感觉错误,尤其是在他体内有那一丝特殊血脉的情况下,他对血族的世代判断绝对是准确无误的。不过也正因为此,对有些异样他也同样能够敏锐地察觉‐‐这一个,恐怕不是普通的十代。

是偶然的变异,还是血族内部又发生了什么事?顾颐有些烦躁起来。似乎自从遇到了唐骥,他还算平静的生活就被打破了。现在他很有一种冲动,就是马上辞职然后有多远走多远,至于这里发生的事情‐‐不管那个捕猎者有什么古怪,既然他惹起了猎魔人的注意,就让他自己去承担后果吧!

可是……这里头明显有些不对劲,他真的能视而不见?那么一双充满了恐慌的眼睛,那么像当年在西伯利亚遇到的安德烈,对未来满是迷茫和恐惧,看不到出路……

其实也不是……顾颐双手插进自己头发里,把一声深长的叹息压了下去。不是像安德烈,而是像他自己,像那个行走在迷宫之中的自己‐‐所有的爱的美梦都破碎了,留下的只有面前那条被认为是必死的道路。

那个时候,他在迷宫的镜子里,看见的就是这样一双眼睛:还不想就此死去,可是那一点求生的欲望,在满眼看不到光明的绝望之中,更显得微弱和可怜。

在那个时候,他知道自己是怎样的绝望,怎样的渴望能得到拯救却又不敢抱着希望,而真的得到帮助之后又是如何的欣喜,那是从地狱底层升到天堂的感觉。所以在西伯利亚,他会带着安德烈逃生,最后甚至把那滴宝贵的血液赠送了出去。而现在,对着一双如此相似的眼睛,他同样不能真的置之不理。即使事后或许会后悔‐‐就像他现在时常会想起,如果当年他没有把那滴血液送出去,或许现在他已经在安静地度过晚年了……

手机铃声打断了顾颐的思绪,莉莉没心没肺的声音从那边传过来:&ldo;顾颐,你睡了没有?&rdo;

这是个完全废话的问题,但或许没心没肺也是有感染力的,在这个时候听到这种毫无营养的问题,顾颐居然觉得轻松了一点:&ldo;有事吗?&rdo;

&ldo;当然啦!没事我怎么会给你打电话。&rdo;可能因为离得远,莉莉感觉不到顾颐的压迫性,说话便肆无忌惮起来,&ldo;今天晚上我碰到旺财啦!哎呀就是那个狼人,你知道的吧?&rdo;

&ldo;……知道……&rdo;顾颐被这个极其接地气的名字噎了一下,几秒钟后才能说出话来,&ldo;他怎么了?&rdo;

旺财,本名欧纳尼,西班牙籍狼人,在魔都的异种圈子里大名鼎鼎。这倒不是因为他血统好或者能力强,而是因为他目前正在某高档小区里当一只哈士奇。

狼人一族是绝对不肯承认他们是犬科动物的,愿意当一条狗的更是少之又少,更不用说还有旺财这么个名字,所以欧纳尼来魔都十年,本名几乎已经被人忘记了,倒是旺财之名无人不知。

&ldo;他碰到那个猎食者了!&rdo;莉莉抛出一个深水炸弹,&ldo;第二起猎食事件发生的地方离他的住处不远,第二天他跟着主人去放风的时候走到了现场,闻到了类似血族的气味。&rdo;异种圈子里,都把旺财&ldo;被遛狗&rdo;的时间叫做放风。

顾颐眉头一皱:&ldo;为什么不早说?&rdo;而且这也不叫碰到啊。

&ldo;哎呀,他家主人之后就摔断了腿,在家里养了一个月,出来之后才听说已经有三起凶杀案了,还闹得这么大。&rdo;莉莉有确凿消息在手,说话都有底气了,&ldo;而且我还没说完呢,你不要打断我啊!就前几天‐‐他家主人有捐钱给一个流浪狗中心,隔段时间就会去看看‐‐那天去的时候,从狗场里跑出个人来,一脸的血,他家主人还以为是偷狗的‐‐&r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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