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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第1页)

一夜之间,乐知时失去了父母。连飞往英国将他接回来的宋谨,都不知道应该如何向一个三岁的孩子去解释这一切。

那时候的乐知时抓着宋谨的袖子,只会甜甜地叫uncle,不懂什么是死亡,什么是寄养。他被带回宋家,从此就在江城生了根。

路口的红灯迫使乐知时刹住单车。早上起得太猛,人还有点飘乎乎的,视线盯着红灯上的光点,思绪一跳一跳的,分散开来。昨晚的梦在脑海里只剩下破碎的剪影,好像自己变作小小一团,跟在宋煜的屁股后头打转,连中文都说不利索,只会缠人。

林蓉总用吃醋的口气揶揄乐知时,说他第一个学会的中文词汇竟然是哥哥。

不过宋煜打小寡言,对谁都不冷不热。好在他虽然不怎么搭理乐知时,却也不会赶他走,任他缠着。只是等他们大了,开始上小学了,乐知时的混血长相就越发打眼。

宋煜本就出挑,又跟着个洋娃娃牌拖油瓶,几乎每天都要应付关于他家事的八卦询问。时间一长,宋煜实在没了耐心,正好后来搬了新家,离开之前的学区和小学同学,他就在升初中之后定下三大条约:

在外不许叫哥哥。

不许一起上学或回家。

不能让别人知道你住我家。

起初乐知时根本无法接受。宋煜升初中和他分开对他的打击就够大了,更别提不能叫哥哥的事。但他一向是个唯宋煜马首是瞻的孩子,守规矩第一名。毕竟比起不被搭理,在外保持距离乐知时还是能接受的。

在乐知时心里,宋煜就像是一个永远立在前面的标杆,从蹒跚学步起他就在后面追逐。宋煜六岁时,他三岁,跟着哥哥跌跌撞撞跑出门,去看搬家的蚂蚁;宋煜十岁,他七岁,第一次和哥哥一起上小学,在公交车上开心到唱歌却被捂住嘴;宋煜十五岁,他十二,大太阳底下举着小电风扇,卖雪糕的老爷爷给了他一个板凳,让他可以坐着等哥哥出考场。他还记得那天他吃了三根冰棒,宋煜并没有发现,并且为了他放弃坐学校大巴,他们打车去吃了小龙虾。

那天的小龙虾特别大,他吃了23个,其中有15个是宋煜给他剥的,因为被嫌弃动作太慢。他记得自己反驳:“虽然我不会剥虾,但是我很会藏对吧,你的同学都没有看到我。”

宋煜却不以为然,“可我一眼就看到了,所以你藏得一点也不好。”

乐知时一直坚持认为自己很擅长隐藏,包括在外和宋煜的关系,后来他也不得不承认,宋煜是对的。

“绿灯了,走吧。”

路上的声音打断他的思绪,看了眼时间,乐知时踩上踏板加速,单薄的身体弓起,努力蹬车。九月初的风还是暖热的,烘着周身,把夏季校服衬衫吹到鼓起,乐知时微卷的棕发在阳光下泛出点金色,蓬松柔软。

一路狂飙到学校,刚停好单车,望见门口查岗的大部队,他隐隐感觉自己好像忘了什么。

“乐乐!”肩膀猛地被拍了一下,乐知时吓得回过头,是他的铁哥们兼同桌蒋宇凡。

乐知时的姓氏特殊,很多人第一眼看都会念成快乐的乐而不是音乐的乐。出错频率之高让他直接多了一个小名——乐乐。不光是家人,身边关系不错的同学朋友也都这么叫。

得逞之后蒋宇凡一脸得意,摸了一把自己刚被老妈逼着推干净的小平头,“你今天怎么也踩着点来学校啊?”

“睡过了。”乐知时拉着蒋宇凡往校门赶,“门口好多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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