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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第1页)

不过现在,她终于骑上了马,觉得和骑大摩托有异曲同工之妙。交通工具都是这个特性,纸上谈兵没用,就必须得骑着上路才能学会。

沿着那条不甚宽阔的道路离开前面那座城,再看不到城墙时,辛秀已经能稳稳驾着马快跑了。她觉得自己可能有什么天生的驾驶能力,就算穿越到未来开机甲,应该也能很快学会。

坐在马上漫无边际想这些,辛秀也没特意控制马儿的方向,就把它当个自动驾驶。这马温驯且听话,好像有自己的目的地一样闷头往前跑。

这个时代的城和城之间可没有高速公路,除了被太多人踩踏过后露出的黄土,就全都是没过小腿的荒草地,只要离开城和村落聚居的地方,抬头半天看不见一个人。这年头大家不兴出来旅游,毕竟交通工具不发达,普通人出门就是遭罪。

辛秀坐了一会儿马,感觉屁股疼,确实很颠簸。

她跳下马,让马到一边去啃草,又把自己的地图翻出来。可马停下后,并不准备吃草,只凑上来用脑袋轻轻顶着辛秀的肩,碰一碰,然后退后,用那双大眼睛望着她。

辛秀奇怪,“怎么了,不吃草?我是停下来让你休息的,也不想休息吗?”

这匹被她随手牵来的黑马和它那个磕碜的前主人完全不一样,长得很俊俏,大眼长睫毛,一把长长的黑色鬃毛搭在修长的脖颈上,虽然看上去不是很健壮,但四肢修长,尤其是那个眼神,像是一个秀逸而忧郁的美男子。

辛秀:“……”被自己的联想给煞到。

她锤了锤自己额头,哈哈笑着自言自语:“真是单身久了,看一匹马都觉得眉清目秀。”

眉清目秀的马儿不断用那种忧郁哀求的目光看她,辛秀也不懂马语,没有办法,只好试着坐回马上。她坐上去,马儿就继续往前跑,辛秀有点明白过来,这马好像想带她去什么地方。

辛秀的好奇心被吊起来,她也不停了,就这么被马儿载着跑了一晚上,天明时,马儿显得特别疲惫,但当它看见前方出现的城墙时,辛秀明显感觉到它精神一震,连略疲乏的脚步都重新轻快起来。

城门守着士兵,但神态疲懒,聚在一边大声说笑,也不管城门进出的人,辛秀骑着马直接进到城内,发觉马儿目标明确,一阵风般吹到了城西一座宅邸前,看到那挂着季姓灯笼的府邸大门,它终于停了下来,发出一声悲鸣般的长嘶。

辛秀跳下马,揉着自己隐隐作疼的屁股,摸着马鬃毛问:“我看你那么急,还以为你是想去找媳妇呢,这带我来这做什么,你媳妇在里面?”

黑马前蹄一跪,卧了下来,望着季府大门,大眼睛里流下泪水。

辛秀:“……”

她蹲下来:“你哭什么呀小伙子,别哭了,这么大一匹马了。”

黑马垂着脑袋,像个悲伤到难以自抑的人。辛秀没办法了,她站起来去敲门,半天才有人来开门,是个面带愁苦的老人家,见了她,很是疑惑地问:“你是?”

谢天谢地,虽然口音浓重,但这个老大叔说话,辛秀连蒙带猜能听得懂,她边说带比划,问这府里要不要买马。老大叔费劲地听懂了,只摆摆手,好像是说这种事只能主人家决定,他做不了主。

辛秀:“不买也行,我有一匹马,想送给你们家主人。”

这时候的一匹马可不便宜,老大叔大约还没遇上过这种上门送钱的事,很是诧异又不解地看她,嘴里叽里咕噜,他说话速度一快,辛秀就听不懂了。正在这头大,门口停了一顶小轿,轿里走出来个醉醺醺的年轻人。

年轻人脸长得不错,可惜气质猥琐,破坏了那张脸的和谐。老大叔见到年轻人,忙上前搀扶,辛秀从他的称呼中,听出了郎君两个字,看样子这年轻人是这季家的主人了。

醉鬼听老大叔说了两句,乐了,世上还有这等好事?送上门来的东西不要白不要,他直接让一个尖嘴猴腮的小跟班把黑马牵进家门,然后生怕辛秀后悔似的,把大门哐当一关,将她关在门外。

辛秀耸耸肩,扭头去附近找了个店坐下,叫了一份面。出门在外,她都多久没好好坐下来吃顿热乎的了,光吃面包肉干这些东西,容易腻啊。

面没什么油水,但闻上去特别香,放了一勺酱色臊子,几根碧绿清脆的小菜,算是很丰盛了,辛秀吃的差不多,又喝了两口面汤,满足了胃,这才和老板娘问起面前那个季家。

老板娘非常热情,哪怕双方沟通并不顺畅,她也没有不耐烦,反而很有兴致地和她好好说道了一番季家的事。一股语言障碍也无法束缚的八卦之气,生动地从她的眼角眉梢和嘴里溢出来。

辛秀听了个大致,这季家是个富户,季家的老爷夫人都是善心人,教出了个好儿子,人长得好看,年纪轻轻就考上了秀才,可惜前几个月,这季家的郎君不知道怎么的跟人学坏了。

他请了个道士好吃好喝供在家里,从此再也不念书了,还到处喝酒赌钱,把爹娘气得病倒在床也不管,反而玩的更加肆无忌惮,转眼季家的财富就给他挥霍了大半,这事也算是城中人人都忍不住谈两句的奇事。

辛秀若有所思,她有一个大胆的猜测,不知道对是不对。

离开那家面店,辛秀回到季家,不过没去大门那边,而是转到另一边的青墙下。这高墙对她而言,根本毫无难度,脚一点就能跳上去。另一边有几丛竹子,辛秀大喇喇潜入人家院子,还有闲心折了一支竹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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