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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第1页)

其实我也不想放手,如果给我一个机会,给我强有力的手腕,我也会死死抓住我所渴望的一切,绝不放手。

你想把我的手砍下来?你做不到,我比你更优秀,做事情更干练,如风般来,带着大把美钞如风般走,一手一把芝加哥打字机指着你的头:&ldo;你是行长吧?我们来玩一个游戏,叫做开保险箱。&rdo;

狄林格就是这么做的,所以他成为那时的偶像。

他死的时候围观的芝加哥民众拿手帕沾取他的血,别误解,不是去揉人血馒头,而是纪念。一个偶像死了,他如风般来如风般去,芝加哥的人兴奋的听说他从银行里抢走自己的储蓄,一次又一次的跳脱警察的追捕,虽然银行大盗从不会把钱分给他们。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社会效应?

嗨,别否认,因为那些人也想他那样做。

只是他们不敢。

如同我的手腕没有我期待的那样坚硬如铁,所以很多时候我放手了。

这就是狄林格,他是男人心里冲动的魔鬼,无视一切浪漫、自由、欲望是这个魔鬼的本性,这个魔鬼很拽也有点坏,你可以想像他的模样,只要你盯着johnnydepp咬着口香糖微笑的样子几秒钟。很有魅力是吧?但别轻易靠近他,你挡了他的路,他可能会吧芝加哥打字机指向你。

你不想听他哒哒哒哒哒哒地打字,对吧?

生活在法治社会的人很容易以法律之名建立他们的世界观,只是他们往往都忽略了法律也是一种暴力规则,保护法律的恰恰也是那些哒哒哒哒哒哒作响的冲锋枪。

你生在善法的时代,ok,你运气了,你生活在恶法的时代,你会成为狄林格么?

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的美国大概不能说是个善法的时代,你看,有著名的胡佛局长在剧中活跃,我实在无法忘记他那句经典的台词,&ldo;把你的白手套摘下来!&rdo;于是调查局干将们执行了他的命令,他们审问一个枪弹洞穿后脑的犯人,手上沾满着鲜血,拿到狄林格的藏身处。

其实善法恶法也很难两分,即使胡佛或者fbi手段不够善良,狄林格也没有足够的理由去抢银行,更不会因此号称什么侠盗。我觉得侠盗这个词很文学很理想主义,把一个美好的词冠在一个名词之前,凭空抹掉了这个名词自有的欲望和邪念,而陡然提升了境界。

结尾的时候导演煽情了,让那个击毙狄林格的探员去看他最心爱的女人,带给她这个男人的遗言说:&ldo;byebye,blackbird&rdo;女人的眼里滚出了泪来。

查了查真实历史,狄林格死的时候,这个女人其实正站在他身边,就是结尾那个身穿连衣裙的漂亮姑娘,她刚刚和狄林格看完了一场电影。他的另一边站着那个罗马尼亚的老女人,她给警察打的电话,但最后她还是被遣送回家了。我对于狄林格和那个女孩的爱情没有很大共鸣,虽然他表白的时候那么拉风直率,至死还那么忠于爱,虽然他提着打开保险的手枪走向那些推搡他女友的警察,像是恨不得一人一把枪把几十人全撂倒的时候非常的英武,但是但是但是,我觉得这些都不是关键。

狄林格这个魔鬼魅惑人的地方,和爱情无关。

想一想最后那场电影,克拉克&iddot;盖博的电影,狄林格的脸上漏出了孩子般的笑容,在那部电影里克拉克&iddot;盖博坐上了电影,他说:&ldo;byebye,blackbird&rdo;。

谁是那只黑鸟?

不,不是那个有印第安血统的女孩,而是狄林格自己。他是男人心里的那只黑鸟的、不羁的鸟,想要everythg,试图超越规则地飞翔,必然被猎枪击落。

击落他的猎枪,英俊的fbi探员purvis,却没有露出快意的笑容。

是不是狄林格死的时候,purvis听见自己心口深处,也有一只黑色的、被囚禁的黑鸟,发出兔死狐悲的哀鸣?

我摸摸自己的胸口,不知道那只黑色的鸟是否还活在里面。

侠客的赵辛楣

说&ldo;侠客的赵辛楣&rdo;,并非说赵辛楣是属于某侠客的,不过是把他和侠客拉上某些关系。正如我们说&ldo;陈道明的方鸿渐&rdo;,绝不是说方鸿渐就属于陈道明,而是把这两个名字拉得再近一点。因为人们心目中的方鸿渐长着陈道明的脸,他们喜欢陈道明的表演所以去看《围城》,看到了方鸿渐的窘迫也就不由地回忆起陈道明油光瓦亮的小分头。

对于我,因为侠客还有那么一点留恋,所以不由地就会把赵辛楣的一点性格千方百计地扩大成侠客精神,写了写篇文字。

以上这两段其实是模仿《围城》里的文章四节奏,没有什么目的,就是喜欢钱老先生写起书来那随手拈扯几句都成小说的风格。

一直蛮喜欢钱钟书老先生的《围城》,读过三遍,第一次在大学,喜欢看的是方鸿渐在故事中的笑话。那时候喜欢古文,读到方鸿渐父子往来书信中的机锋,几乎笑断了肠子;再一次是钱钟书先生去逝的时候,留恋着看唐小姐那一段心情,读到&ldo;她知道匣子里是自己的信,不愿意打开,似乎匣子打不开,自己跟他还没有完全破裂,一打开便证据确凿地和他断了&rdo;,不禁怅然了很久;最近一次看是几天前,故事已经是很熟悉的了,就读赵辛楣侠客着的无奈和方鸿渐不侠客着的无奈。

说侠客就得牵扯墨家的理论。在这里抱怨两声,文化的沙漠化使得人们对于侠客的源流都开始茫然了,说到墨家,估计多数人只知道曾经有过这么一位先秦思想家,而读黄易的各位会浮想联翩而见一位武功高强的矩子。不过确实说来,墨子并不主张锄强扶弱。他更多的只是想着兼爱和非攻,他设想着一个大家互相关爱的社会而且强调&ldo;尚力&rdo;地用自己的力量去实现它。如此说来,墨子应该是个很自由的人。他为自己的理想和目标而存在,虽然这两个词显得很虚妄,不过确实有人对它们很留恋。就像和尚念阿弥陀佛一样,理想主义者说理想,大家都要有一个继续存在的理由。

墨子应该没有想到,两千多年后会有一个人叫古龙,古龙的作品被一些有文化或者没有文化的人喜欢,并且称赞他充满了侠客的自由人格。最初我是无法理解所谓的自由人格和侠客有什么关系,不过后来想想就释然了,至少墨侠和自由人格者都在心中存有一个理想化的目标并且&ldo;尚力&rdo;地去实现它。

他们不在乎周围围城般的世界。

赵辛楣和方鸿渐是完全不同的,他们虽然同病却不同情。方鸿渐多情地看着鲍小姐离去,应付着苏小姐半温不火的秋波,在办公室的间隙给唐小姐写情书的时候,赵辛楣的眼睛里只有苏文纨,虽然他大概也轻触苏小姐爱的是方鸿渐。

虽然苏小姐最终的情伤让她不惜嫁给了四喜丸子来填补空虚,可是赵辛楣的三十年的情结却不曾解开。爱一个人三十年很不容易,至少我到现在还怀疑自己有没有这个优点。赵辛楣却在他三十多岁的时候就已经拥有这个理想主义者的标准特征了。赵辛楣不但有这个理想,而且确实是努力去实现它,于是他终于对汪太太亲密到了非礼的地步。书里并没有告诉我们汪太太和苏文纨到底有多像,不过方鸿渐是未曾看出来的。只有那个本来身宽体胖喜欢大笑的赵辛楣忽然敏感起来:&ldo;你不觉得她有点像文纨?&rdo;战火烧天的时候,明知道对方是有妇之夫,却不惜为了这样一个理由去跨越雷池,赵辛楣不可谓不&ldo;尚力&rdo;了。为了他那个关于苏小姐的三十年不醒的情梦,他是毅然摆脱了周围的眼目,偷偷摸摸地向汪太太去表白。虽然偷偷摸摸,不过至少他还有这个胆量,先比方鸿渐,赵辛楣这一举恐怕是非但愚蠢而且胆大包天了。方鸿渐和鲍小姐调情的时候,尚知道自己只是想要她而不是爱她。而赵辛楣却一头栽进了汪太太和苏文纨的相似中去了。为了这个算起来很可怜的希望,赵辛楣不得不逃往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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