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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第1页)

&ldo;刘老师,你懂得真多,就像法庭上的那张借条一样,我们当时也觉得有些问题,但却不知道问题在那里。&rdo;

&ldo;这也没什么,全靠学习和知识的积累,对事物的细心观察、认真思考。那条吃水的龙,我也是听我的老师讲的。&rdo;刘宏超笑笑边开车边对文小华说。

&ldo;说起对事物的观察,我到想起一件非常有名的案子。小华,你们在学校一定学习过,讨论过那个案子,那个案子里有一个十分有趣的细节,不知你们注意过没有?&rdo;

&ldo;是哪个案子?什么细节?&rdo;

&ldo;是美国前几年发生的辛普森杀妻案。&rdo;

&ldo;哦,知道,我们学校对这个案子还专门举办过好多研讨讲座,对美国的司法制度、律师辩护制度、庭审技巧等都有专题讨论。&rdo;

刘宏超熟练地驾车转过几个大弯,超过几辆大型货车后继续说:&ldo;公诉方证明辛普森有罪的主要证据里有一只在辛普森的罗金汉别墅中发现的带血手套,据称是辛普森常用的一种从欧洲进口的高级皮手套,进口量很少。这只手套与在犯罪现场发现的另一只成双配对。经检验分析,手套上有戈德曼身上的纤维物质,有布郎和戈德曼两人的头发,有黑人特征的体毛和辛普森的野马车上的纤维物质,手套上的血迹经化验分析是戈德曼、布郎和辛普森的血液。关于这一段你还记得吗?&rdo;

&ldo;记得,我们当时讨论说光凭这只手套,如果是在我国肯定就会证死辛普森。&rdo;

刘宏超笑笑说:&ldo;我现在要说的不是上面提到的关于手套上的纤维、毛发、血迹等问题,而是在有一次开庭时公诉方先是用录像、照片等证明辛普森曾戴着这个品牌的手套,又证明这个品牌的手套美国只进口过多少打,又证明这只手套上的纤维、毛发、血迹等与辛普森有关,最后当着陪审团和电视摄像机的面要辛普森戴上这只手套,想以此来证明这只手套就是辛普森本人的手套,但这只过小的手套却怎么也戴不进辛普森那只运动员的大手。公诉方在这一回合真是当众出丑,十分尴尬,丢分不少。最后只得解释说这只手套是因为沾了血以后缩水变小了。这个细节你们注意到了吗?&rdo;

&ldo;知道这个情况,辩方那天就像打了胜仗一样,高兴得很。&rdo;

&ldo;但是,我认为控辩双方都没有注意到关于那只手套的一个细节,如果注意到了的话,双方都有可能将那只手套作为自己的有力证据。很可惜,他们都没有注意到。&rdo;

&ldo;是什么细节呢?&rdo;

刘宏超又转过了几个急弯后说:&ldo;那种品牌的手套是产于欧洲的一种高级皮手套,产量很少,工艺是非常考究的。你知道皮手套是用几块皮子缝制而成的,手套又分大、中、小若干号,可想而知,大号手套与小号手套的尺寸是肯定不同的。那么,大号手套缝的针数肯定也比小号手套的多。如果是大号手套因缩水而变小了的话,那么再怎么缩水,针数也不会少啊!控方完全应该在举证前想到这一点,就是在举证后也可以找到同型号的手套,数一数针数,如果与大号的相同就可以理直气壮的证明手套确实是缩水了,同理,辩方也可以利用这个细节,数一数针数,如果同小号的相同,就更可以充分驳倒对方,因为这只手套当然就不会是辛普森的了。可惜,双方都没有想到这一点,利用这一点。如果想到了,审判就可能会是另一种结果了。&rdo;

&ldo;太妙了,怎么他们都没有想到这一点呢?同一件证据双方都可以利用,真是太不可思议了。&rdo;文小华拍手叹到。

&ldo;这不奇怪,每一件证据控辩双方都有可能为自己所用,不管是控方的证据还是辩方的证据,就看你会不会观察,会不会分析,就像前天的那张借条一样,如果你仔细观察、分析,对方的证据也有可能成为对己方有利的证据而最终胜诉。就像戈德夫利艾扎克说的那样&lso;作为辩护律师,你唯一能做的是利用所有可能的手段,寻找对手的漏洞,然后发动闪电般的攻击。&rso;&rdo;

&ldo;刘老师,你讲得真好。&rdo;

&ldo;前面有经幡的地方就是山顶了,下山就是折西县城。今年冬天我们这儿还没有下过雪,天天都是大晴天,山上也没有积雪。&rdo;登巴指着前面飘着经幡的玛尼堆说。

刘宏超停车后给玛尼堆加上几块石头,登巴双手合什,嘴里念念有词地围着玛尼堆转了一圈。

文小华指着玛尼堆和在冷风中呼喇喇飘着的经幡问刘宏超:&ldo;修这个是做什么用的?&rdo;

&ldo;这是藏传佛教,包括藏族、蒙古族等都有的一种风俗、信仰。藏族叫玛尼堆,蒙古族叫敖包,《敖包相会》这首歌你听过吧,就是唱的恋爱中的男女相约在敖包,也就是在这种玛尼堆来约会,一吐衷肠。信仰藏传佛教的人相信给玛尼堆加上一块石头和围着玛尼堆转经会给自己带来平安、吉祥和幸福的,会祛病消灾的。同时,在大草原上,玛尼堆也是一种很好的地标,而随风飘动的经幡则是将佛经印在绢上,信教的人相信只要风吹动经幡就等于是自己在诵经。&rdo;刘宏超解释到。

&ldo;上车走吧,我们马上就要到达今天的目的地了。&rdo;

第四章

&ldo;血债要用血来还!&rdo;

&ldo;严惩警察败类!&rdo;

&ldo;还我丈夫、还我父亲!&r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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