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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第1页)

我是一个不懂颠倒式的欧化文式的愚人!对于先生的盛意提倡,几乎疑惑先生已不是敝国人了。今特负责请问先生为甚么投这文化的毒瓦斯?是否受了帝国主义者的指使?总之,四万万四千九百万(陈先生以外)以内的中国人对于先生的主张不敢领教的!幸先生注意。文公直七月二十五日。

八月七日《申报》《自由谈》。

康伯度答文公直

公直先生:中国语法里要加一点欧化,是我的一种主张,并不是“一定要把中国话取消”,也没有“受了帝国主义者的指使”,可是先生立刻加给我“汉jian”之类的重罪名,自己代表了“四万万四千九百万(陈先生以外)以内的中国人”,要杀我的头了。我的主张也许会错的,不过一来就判死罪,方法虽然很时髦,但也似乎过分了一点。况且我看“四万万四千九百万(陈先生以外)以内的中国人”,意见也未必都和先生相同,先生并没有征求过同意,你是冒充代表的。

中国语法的欧化并不就是改学外国话,但这些粗浅的道理不想和先生多谈了。我不怕热,倒是因为无聊。不过还要说一回:我主张中国语法上有加些欧化的必要。这主张,是由事实而来的。中国人“话总是会说的”,一点不错,但要前进,全照老样却不够。眼前的例,就如先生这几百个字的信里面,就用了两回“对于”,这和古文无关,是后来起于直译的欧化语法,而且连“欧化”这两个字也是欧化字;还用着一个“取消”,这是纯粹日本词;一个“瓦斯”,是德国字的原封不动的日本人的音译。

都用得很惬当,而且是“必要”的。譬如“毒瓦斯”罢,倘用中国固有的话的“毒气”,就显得含混,未必一定是毒弹里面的东西了。所以写作“毒瓦斯”,的确是出乎“必要”的。

先生自己没有照镜子,无意中也证明了自己也正是用欧化语法,用鬼子名词的人,但我看先生决不是“为西人侵略张目的急先锋(汉jian)”,所以也想由此证明我也并非那一伙。否则,先生含狗血喷人,倒先污了你自己的尊口了。

我想,辩论事情,威吓和诬陷,是没有用处的。用笔的人,一来就发你的脾气,要我的性命,更其可笑得很。先生还是不要暴躁,静静的再看看自己的信,想想自己,何如?

专此布复,并请

热安。

弟康伯度(7)脱帽鞠躬。八月五日。

八月七日《申报》《自由谈》。

(1)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三四年七月二十五日《申报·自由谈》。

(2)白话将被“扬弃”或“唾弃”当时在“大众语”讨论中,有人主张“扬弃”白话文,如高荒在《由反对文言文到建设大众语》中说:“把白话文里面合乎大众需要的部分提高,不合乎大众需要的部分消灭,在实践中将白话文‘扬弃’。”(见一九三四年七月十五日《中华日报·星期专论》)“唾弃”一语见本书《倒提》附录。(3)“学而时习之,不亦悦乎?”语见《论语·学而》。(4)《中国文法通论》刘半农著,一九二○年上海求益书社出版。本文所引的一段,见该书一九二四年印行的《四版附言》中。(5)“霞飞路”旧时上海法租界的路名;露飞(j.j.c.joffre,1852—1931),是第一次世界大战时法国的统帅。“麦特赫司脱路”,旧时上海公共租界的路名;麦特赫司脱(w.h.dhurst),一八六○年左右的英国驻沪领事。

(6)胡适的《易卜生主义》一文发表于一九一八年六月十五日《新青年》第四卷第六号。

(7)康伯度即“买办”,参看本卷第263页注(4)。鲁迅因林默说他写文章是“买办”手笔,故意用了这个名字。别一枝讨伐白话的生力军,是林语堂先生。他讨伐的不是白话的“反而难懂”(2),是白话的“鲁里鲁苏”(3),连刘先生似的想白话“返朴归真”的意思也全没有,要达意,只有“语录式”(白话的文言)。

林先生用白话武装了出现的时候,文言和白话的斗争早已过去了,不像刘先生那样,自己是混战中的过来人,因此也不免有感怀旧日,慨叹末流的情绪。他一闪而将宋明语录,摆在“幽默”的旗子下,原也极其自然的。

这“幽默”便是《论语》四十五期里的《一张字条的写法》,他因为要问木匠讨一点油灰,写好了一张语录体的字条,但怕别人说他“反对白话”,便改写了白话的,选体(4)的,桐城派(5)的三种,然而都很可笑,结果是差“书僮”传话,向木匠讨了油灰来。

《论语》是风行的刊物,这里省烦不抄了。总之,是:不可笑的只有语录式的一张,别的三种,全都要不得。但这四个不同的脚色,其实是都是林先生自己一个人扮出来的,一个是正生,就是“语录式”,别的三个都是小丑,自装鬼脸,自作怪相,将正生衬得一表非凡了。

但这已经并不是“幽默”,乃是“顽笑”,和市井间的在墙上画一乌龟,背上写上他的所讨厌的名字的战法,也并不两样的。不过看见的人,却往往不问是非,就嗤笑被画者。

“幽默”或“顽笑”,也都要生出结果来的,除非你心知其意,只当它“顽笑”看。

因为事实会并不如文章,例如这语录式的条子,在中国其实也并未断绝过种子。假如有工夫,不妨到上海的弄口去看一看,有时就会看见一个摊,坐着一位文人,在替男女工人写信,他所用的文章,决不如林先生所拟的条子的容易懂,然而分明是“语录式”的。这就是现在从新提起的语录派的末流,却并没有谁去涂白过他的鼻子。

这是一个具体的“幽默”。

但是,要赏识“幽默”也真难。我曾经从生理学来证明过中国打屁股之合理:假使屁股是为了排泄或坐坐而生的罢,就不必这么大,脚底要小得远,不是足够支持全身了么?我们现在早不吃人了,肉也用不着这么多。那么,可见是专供打打之用的了。有时告诉人们,大抵以为是“幽默”。但假如有被打了的人,或自己遭了打,我想,恐怕那感应就不能这样了罢。

没有法子,在大家都不适意的时候,恐怕终于是“中国没有幽默”的了。

七月十八日。

(1)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三四年七月二十六日《申报·自由谈》。

(2)当时有人在提倡大众语时指摘白话文“难懂”,如一九三四年六月二十二日《申报·读书问答》所载《怎样建设大众文学》一文,说白话脱离大众的生活、语言,“比古文更难懂”。(3)“鲁里鲁苏”林语堂在一九三三年十月一日《论语》第二十六期发表的《论语录体之用》一文中反对白话说:“吾恶白话之文,而喜文言之白,故提倡语录体。……白话文之病,噜哩噜铡!薄玻础场⊙√濉≈改铣合敉场段难匪选诗文的风格和体制。

(5)桐城派参看本卷第327页注(12)。几十年来,我们常常恨着自己没有合意的衣服穿。清朝末年,带些革命色采的英雄不但恨辫子,也恨马褂和袍子,因为这是满洲服。一位老先生到日本去游历,看见那边的服装,高兴的了不得,做了一篇文章登在杂志上,叫作《不图今日重见汉官仪》(2)。他是赞成恢复古装的。

然而革命之后,采用的却是洋装,这是因为大家要维新,要便捷,要腰骨笔挺。少年英俊之徒,不但自己必洋装,还厌恶别人穿袍子。那时听说竟有人去责问樊山老人(3),问他为什么要穿满洲的衣裳。樊山回问道:“你穿的是那里的服饰呢?”少年答道:“我穿的是外国服。”樊山道:“我穿的也是外国服。”

这故事颇为传诵一时,给袍褂党扬眉吐气。不过其中是带一点反对革命的意味的,和近日的因为卫生,因为经济的大两样。后来,洋服终于和华人渐渐的反目了,不但袁世凯朝,就定袍子马褂为常礼服,(4)五四运动之后,北京大学要整饬校风,规定制服了,请学生们公议,那议决的也是:袍子和马褂!

这回的不取洋服的原因却正如林语堂先生所说,因其不合于卫生。(5)造化赋给我们的腰和脖子,本是可以弯曲的,弯腰曲背,在中国是一种常态,逆来尚须顺受,顺来自然更当顺受了。所以我们是最能研究人体,顺其自然而用之的人民。脖子最细,发明了砍头;膝关节能弯,发明了下跪;臀部多肉,又不致命,就发明了打屁股。违反自然的洋服,于是便渐渐的自然的没落了。

这洋服的遗迹,现在已只残留在摩登男女的身上,恰如辫子小脚,不过偶然还见于顽固男女的身上一般。不料竟又来了一道催命符,是镪水悄悄从背后洒过来了。(6)这怎么办呢?

恢复古制罢,自黄帝以至宋明的衣裳,一时实难以明白;学戏台上的装束罢,蟒袍玉带,粉底皂靴,坐了摩托车吃番菜,实在也不免有些滑稽。所以改来改去,大约总还是袍子马褂牢稳。虽然也是外国服,但恐怕是不会脱下的了——这实在有些稀奇。

四月二十一日。

(1)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三四年四月二十五日《申报·自由谈》,署名士繇。

(2)《不图今日重见汉官仪》作者署名英伯,发表于一九○三年九月留日学生在东京办的《浙江cháo》第七期。此题目原语出《后汉书·光武帝纪》:王莽被杀后,刘秀(即后来的汉光武帝)带了僚属到长安,当地吏士见到他们,“皆欢喜不自胜。老吏或垂涕曰:‘不图今日复见汉官威仪!’”按原语中“汉”指汉朝,英伯文中则指汉族。(3)樊山老人即樊增祥(1846—1931),号樊山,湖北恩施人,近代文人。“我穿的也是外国服”,据易宗夔《新世说·言语》记载,这是清代文学家王闿运的故事:“王壬甫硕学耆老,性好诙谑。辛亥之冬,民国成立,士夫争剪发辫,改用西式衣冠。适公八十初度,贺者盈门,公仍用前清冠服,客笑问之。公曰:‘予之冠服,固外国式;君辈衣服,讵中国式耶?若能优孟衣冠,方为光复汉族矣。’客亦无以难之。”(4)一九一二年十月,袁世凯政府曾下令定长袍马褂为男子常礼服。

(5)林语堂在一九三四年四月十六日《论语》第三十九期发表的《论西装》一文中说:“西装之所以成为一时风气而为摩登士女所乐从者,唯一的理由是一般人士震于西洋文物之名而好为效颦,在伦理上,美感上,卫生上是决无立足根据的。”

(6)据一九三四年四月十四日《新生》周刊第一卷第十期载:“杭(州)市发见摩登破坏铁血团,以硝镪水毁人摩登衣服,并发警告服用洋货的摩登士女书”。当时北京、上海等地都出现过这类事。去年是“幽默”大走鸿运的时候,《论语》(2)以外,也是开口幽默,闭口幽默,这人是幽默家,那人也是幽默家。不料今年就大塌其台,这不对,那又不对,一切罪恶,全归幽默,甚至于比之文场的丑脚。骂幽默竟好像是洗澡,只要来一下,自己就会干净似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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