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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六章 震惊全场(第1页)

出了寝室,阳光立即迎面照射而来,和熙的光笼罩在我的身上,让一身白衣的我看起来更加的清新明亮,就像这天上的朝阳,朝气蓬勃,充满青春活力。

这一刻,我感觉浑身轻盈,空气虽充满着热闹的喧嚣,但呼吸起来,也很舒适,这种热闹,不会让人压抑,反而觉得轻松活跃。周围的花草树木也都充满了生命力,一切,都是那么的美好。

由于班里的那些男屌丝,都早早守在操场看传奇人物和校花去了,生怕去晚了占不到好位子,此刻,唯一紧随我的,也就剩栋子了。

一向不在乎着装的栋子,今天也穿的比较整齐了,最起码衣服没有皱皱巴巴,头发也没结成鸡窝,终于像个正常人,只是,在我的光环下,他不管怎么打扮,依旧显得黯淡无光。

不过,栋子倒不在意这个,反而意气风发,觉得和我在一起,就是很有面子的事情,走起路来都大摇大摆,脸上的表情,那叫一个得意。

我们穿梭于校园,穿过人群,穿过热闹,最后达到了操场,却是进入了更大的热闹。

整个操场,几乎没有可以站的位子了,本身,这个万米长跑就是最后一场,其他所有的比赛都已经结束了,因此,原本进行其他比赛的场地,也都挤满了人。现在,唯一空出来的,就是万米跑比赛的赛道了。

估计是怕太拥挤闹出事,所以,今天维持秩序的人,都多了不少,学生会的,学生护卫队的,保卫科的都来了。

这一次,我才体会到了,什么叫真的人山人海,好在通过两场比赛,我获得了点人气,所以一去操场,就有人认出我来,不少人都自动给我让开了路,这才让我能够从容的走到赛道上的休息区,而,就在我即将进入休息区的那一瞬,忽然间,人群爆炸了,尖叫声,欢呼声,呐喊声,各种声音交叉而来,简直震破了我的耳膜。

我没想到,才两场比赛,就让我拥有了如此多的粉丝,让人为我这么疯狂。

不过,等我反应过来,才知道,原来,大家的热情高涨,不是因为我的到来,而是,薛金炜来了。

本来还风流倜傥的我,瞬间就被那些往我身后冲的人群,给挤的狼狈不堪,废了好大的劲,我才挤进了比赛的休息区,而栋子那个小屌丝,则不知道被挤到哪去了。

在休息区,已经坐着不少铮铮铁骨的汉子,他们每一个人都看起来不凡,肌肉都比较结实,看来是长期锻炼的结果,其实,这些人怎么说,也肯定不是默默无名之辈,但是,薛金炜太耀眼了,所有的光芒,几乎都聚焦在他一个人的身上,所以,其他人再闪亮,也被忽视了。我,就是活生生的例子,此时的我,简直灰的不成样了。

没多一会儿,薛金炜这个天之骄子,就在人群的拥护下,走了出来。

虽然迎面来的人数众多,个个春风满面,有男有女,但,我还是从人群中,一眼扫出了薛金炜,虽然以前没见过他,但我依然十分确信,走在最前头,看起来最有魅力最霸气的男人,就是传说中的人物薛金炜。

确实,他看起来就是不凡,给别人一种看不透的感觉,深不可测。这样的人,估计从小就接受过磨练,也是,身在一个黑道家庭,没点本事,是很难生存的。

当然,吸引我眼球的,除了这个全场最耀眼的明星薛金炜,另一个,就是女生看了羡慕嫉妒恨,男生看了两眼放光的,清纯校花。

一年多以前,我还是癞蛤蟆的时候,就见过她两次,当时的我自卑到了极点,根本不敢多看她,只知道她很美,美的超凡脱俗。

现在的我,终于敢抬起头直视她,到这一刻,我才发现,她果然是倾世脱俗,美的不同凡响,就好像是沦落在凡间的仙子一般,而且,不像别的高冷女神,她美的一点不做作,更重要的是,她是纯正的素颜,一点不用修饰,就能自然而然的散发别样的美。而且,这么大的场合,她都没有特意打扮,更没有华衣亮服,只是简单的一套运动服,就让她美的倾倒众生。连我,有那么一刻,都不由的入神了。

不过,等这些人走近后,我连忙收回了心神,微微偏头,转移了视线。

而薛金炜,他人一来,都没休息,就让人在赛道旁的最佳位置,腾出了一大片空地,给清纯校花和她的闺蜜站,而他带来的人,就护在清纯校花的周身,估计怕她被屌丝男揩油。

把清纯校花安顿好以后,薛金炜才来到赛场休息区,等待比赛的开始。

他一过来,我们这些跟他同台的选手,立马就暗淡了,我穿了一身白衣,自认为还算帅气,光彩照人,可惜,跟薛金炜站在一块,就跟路人甲没什么区别,关于我新人王的议论,也跟着消失不见了,几乎全场的人都在讲诉着薛金炜的事,以及他和清纯校花的八卦。

说实话,本来我也没什么虚荣心,不在乎别人怎么看我,但是,跟薛金炜一对比,心中难免有点失落,觉得差距太大了,可是,另一帮前来参赛的猛将,却好像一点不嫉妒薛金炜的光彩,相反,能跟薛金炜同台比赛,能和薛金炜站在一起,他们就好像得到了极大的满足,感觉在他们眼里,薛金炜真的如同玉皇大帝一般,让我一阵无语。

而这个神人薛金炜,也不知道是天生就高冷,还是根本不把其他选手放在眼里,反正,他也没多看我们一眼,就只是脱了他的外套,抖动了几下他的腿,做着赛前的准备。或许,对他来说,这场比赛,是他一个人的比赛,一个突破自我的比赛。

不知道为什么,看他这样,我的战意更浓了,也许,他激发了我的斗志,让我有了某种不可知的雄心。

从受我爸训练开始,我便每天坚持跑步,目的就是锻炼身体,但就是我这样的日夜坚持,让我的耐力与毅力,增长到了极致,这,也体现了我不怕吃苦的恒心,所以,这场比赛,我会倾尽全力。

带着万千情绪,我不自觉的扫描着操场上浩瀚的人群,想扫出那个熟悉的身影,但是,我却没扫到,也不知道她是藏在人群中,还是对我彻底失望了,反正我没看到她。

不知觉,比赛已经准备就绪了,裁判什么的,也全部到位了,我们所有的选手,都站到了起跑线以内,等待一声枪响。

这一次,虽然人空前的多,但和以前的每次比赛不一样,这次场中的人,几乎都叫着薛金炜的名字,感觉他真的是学校的神话,一个让所有人眼瞎的存在,他的地位,真的无人能够撼动。或许,在全校人看来,今天的冠军,没有意外,就是他。

我尽力的摒除了杂念,长呼了一口气,调整了自己的气息,随着发令枪的响起,比赛,正式开始。

刺耳的欢呼声炸疼了我的耳膜,刺着我的神经,让我热血翻滚,我在喧嚣中,拔腿跑了起来。

这是万米长跑,要围绕操场跑上个二十五圈,所以,前期,比的不是速度,而是耐力,更主要的是,必须要稳定情绪稳定呼吸,调整好心态,这样的话,才能保存体力,坚持跑完一万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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