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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朱果儿(第1页)

法定祭炼成功之后,使用者可以得到法宝炼制者留下的相关信息。

王越手中的飞剑名为千雨冰魄剑,冰属性,二阶飞剑,飞剑附带冰冻效果,自带两种技能。技能一:千雨斩,通过飞剑自身中的阵法,输入灵气,自动形成千百道剑雨,攻击目标。技能二:万剑归一,形成万道雨剑之后,可用万剑归一,形成一把巨大的冰剑,集中所有力量,对敌全力一击。

听上去效果不错,不像牡丹真人说的那么差劲,毕竟王越以前连个符宝都没有,二阶飞剑是法宝,对王越已经是了不得的东西。只是飞剑的速度太慢,王越飞了两三个时辰,体内的灵气都耗光了,才飞了四百多里,只比他跑的快一点。当然了,在山峦密林中,飞剑走的是直线距离,而王越如果要用双腿跑,这三百多里,他得绕山路绕三天。

背后的爆炸声依然不时的传来,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天空云端频繁的出现高阶修士,全都朝爆炸的方向飞,唯独王越这个超级小修士,贴着树梢朝相反的方向飞。王越虽然好奇,但他知道小命更重要,那些好似末日般的危险可不是现在的他能抵挡的。

“不行,得歇会了,再飞半个时辰,估计会一头摔进山沟里。”王越眯着眼睛,透过如门帘般的暴雨,看到前面山顶有座破庙,飞剑一转,王越落在破庙前。这是一座山神庙,没有门,神像位置只剩下一个石台,只有三面墙,在暴雨中露风露雨,幸好有两个墙角可以挡风雨。

从岩浆喷发处飞来的鸟雀中,被熏死熏伤的很多,并不影响食用。王越在庙外捡了六只合欢鸟,这种鸟男人吃了大补,在云霄城酒楼里是贵族世家公子常点的名菜,王越经常听人说,而他因为没钱,只见其鸟,未曾吃过一次。平时这种鸟速度极快,普通人难以捕捉,今天碰巧捡到这么多合欢鸟,王越早就偷偷流口水了。

王越蹲在庙外的水沟里,利索的拔毛,又从储物袋里掏出小刀,换出内脏,收拾干净之后,折几根光滑的细树枝,把合欢鸟串成一串。做完这些之后才发现,周围的干柴枯枝都被暴雨淋湿了,没东西烤啊!

“怎么能这样呢?难不成还吃野果填肚子?生吃合欢鸟?”想一想王越就吐酸水,在逃亡的几十天里,经常生吃弱小的鸟兽,那滋味绝不想再回忆。

王越翻遍了储物袋,也没找到可以点燃的东西,当然,几件衣服就算能点燃,也烤不熟食物。

王越坐在角落,看着支起的烧烤架发呆。人们常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可是,就算食神下凡,也做不成无柴之炊。

伸出手指,默念法术咒语,噗的一声,食指上冒出一团火焰,王越试着用法术火焰烧烤食物,十分之一柱香之后,王越已经累得眼冒金星,体内的真元消耗光了,再烧下去,估计会当场昏倒。

王越扑通一声,坐在地上,看着六只合欢鸟发呆,嘴中嘀咕道:“看来我真是没福的命,到手的美味也吃不成!该死的贼老天,不带这么玩人的!”王越自幼遇到很多挫折,经常随遇而安,如果事事强求,估计也活不到今天。现在他已经认命了,准备休息一会,就去旁边的山林寻些野果充饥。

已是黄昏,雨过天晴,天空出现一道彩虹。

王越想在天黑前填饱肚子,再寻一处树枝过夜,因为破庙里不安全,遇到妖兽围攻就麻烦了。刚要站起,就觉光线一暗,庙门口出现一个身穿杏黄罗裙的少女,年约十四五岁,锦衣玉带,气质高雅,像雨后幽兰,带着天生的恬静和优雅,悄生生的站在门口,柔声问道:“小哥哥,我能进来休息会吗?”

“当、当然……可以……”王越已经看呆了,就算在云霄城也很少见到这么漂亮的少女,皮肤白皙细腻,眉眼如画,樱口瑶鼻,五官精美得不像真人,犹如传说中的仙子下凡。最吸引王越的地方,是少女的气质,高雅而不高傲,清纯好似一块水晶。这种难明的气质最难得,要知道,王越苦苦追求的未婚妻纪苏,可是一位下巴能仰到天上去的美人儿。

“谢谢小哥哥!”少女甜甜一笑,双颊泛起两个小酒窝,她这么一笑,感觉整个破庙都明亮起来。

“不、不客气……”王越挺起来胸脯,强行装作风度翩翩的模样,本来正要出去,这么一个美少女进来之后,他倒不想出去,宁可饿一天一夜,也不想出去觅食了。于是他结结巴巴的应了一声,又盘腿坐在墙角。

少女道了谢,从储物袋里掏出一个散发着幽香的蒲团,坐在另一个干燥的墙角。少女应该也遭遇了暴雨,但身上衣服丝毫未湿,可见修为远高于王越。

“这位小哥哥,你在烤飞禽吗?能分给我两只吗?我的饭量很小的。”少女用白嫩的双手,撑着下巴,憨态十足,娇嫩嫩的问道。

王越脸上一阵尴尬,干笑道:“这个……当然没问题。可是,外面的枯枝被雨淋了,无法燃烧,所以……所以这个……”王越暗骂自己没出息,见到漂亮的女人都不会说话了。也不太对,以前在云霄城也见过不少美女的,也没这么紧张过呀。在此之前,能让自己紧张的只有未婚妻纪苏一人。

“唔,这个简单,你去外面捡来湿柴,我有办法把它们除去潮湿。”少女甜甜的笑着,信心十足的说道。

王越来了精神,既然你有这本识,我干嘛还去拾碎柴?他跑到百米之外,亮出飞剑,一道剑影闪过,把一棵大树从根斩断,再一剑把树梢斩去,把树干平均分成四份,扛到了庙门口,再分成一截截细小的柴状,扔进庙里,喊道:“喂,该你施展神通了!”

“我不叫‘喂’,我的名字叫朱果儿,小哥哥,你不许笑……”破庙内,传来美少女气乎乎的声音。

王越确实想笑,因为在他的心中,以为像这样的美女,会叫什么君怡、婉茹、倩馨之类的优雅字眼,没想到她会叫这么一个可爱的名字。

“我没笑,这名字挺好听的,也很好记,传说中有一种仙果,就叫朱果,普通人吃了都能白日飞升呢!”王越怕朱果儿怪罪,忙解释道。

“哈哈,小哥哥说错了,朱果才不能让人白日飞升呢!不过味道酸酸甜甜,很好吃!以前在家的时候,爷爷经常给我找朱果吃呢。”少女抓住了王越的错误之处,顿时开怀大笑,天真率直的性格展露无疑。

王越从她的言语中却得出一个惊人的结论,能把朱果当零食吃的人,天底下能有几家?反正王越想象不出!

传闻之中,朱果、芝兰、千年人参、千年首乌是修真常四宝,任何一种都蕴含极强的天地灵气,食之可净化身体,延年益寿,洗毛伐髓,功妙无穷。炼丹时,这几种灵药也是重要的辅药,加之一二,可让药效加倍,是炼丹者的最爱。

常四宝就是常见的四种宝物,与之对应的是珍四宝,还有稀四宝……以王越的耳闻,只听说过常四宝,所以听到黄衫少女言语中所蕴含的意思,吓得不轻。

正在寻思间,突听少女娇憨的问道:“小哥哥又叫什么名字呢?爷爷告诉我,要交朋友,必须先互通姓名,不然就是不礼貌。说起来,小哥哥是我下山后,遇见的第一个朋友呢!”

“我叫王越,王者的王,超越的越!”

“咯咯,互通姓名之后,我们就是朋友了,是不是?”朱果儿欢快的问道。

“……当然!”

王越算是看出来了,这少女涉世经验几乎为零,单纯得像张白纸,外表高雅如皇室公主,性格却单纯得如七岁孩童,对陌生人没有丝毫的防备心理,不知道这样的女孩,她的爷爷、她的家人怎么敢让她单独一人进入十万荒山。

王越感觉木柴够了,才走进破庙,而堆在朱果儿面前的木柴已经神奇的变干了,不知她用的是什么法术。

看到王越的惊讶和赞赏目光,朱果儿得意的挺起了小胸脯,胸脯鼓鼓囊囊,已初具规模,娇憨笑道:“怎么样?我厉害吧?听爷爷说,我已经是筑基期的高手了,只要不深入十万荒山,一些低级妖兽伤不了我半分。”

王越抹去额头冷汗,呆滞般的说道:“那是……当然……别说你是筑基期,像我这样的炼气期一层的小菜鸟,只要不遇到群居的妖兽,在荒山边缘也没危险,再深入三千里,那危险就大了!”

“咯咯咯咯,原来我已经这么厉害啦?刚才我还担心害怕呢!林子里的妖兽好可怕,想攻击我……嗯,都怪爷爷不好,他说有什么重宝出世,怕我跟着碍事,就让我单独先回云霄城。可是……可是……我迷路了,只好等爷爷办完正事之后再回来找我啦!”

“唉,原来还是个路痴……”王越开始同情起这个刚交的新朋友,虽然对方家世好、修为高,但在处世认路方面,王越找到了可以超越对方的地方,这让他找回一点点自信,找回一丝丝优越感。

说话间,合欢鸟已经烤得金黄流油,撒上必备的食盐、香料,六只合欢鸟散发出来的异香,充满整个破庙,不仅仅是肉香,还有一种难以言传的诱惑、暧昧气息在悄悄弥漫、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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