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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可能会等不及(第2页)

最主要是因为格里斯是骷髅,他走路的时候没有肌肉牵扯,下半身在走路,上半身可以纹丝不动,这种姿势在那些护卫的眼里看来就是实实在在的高手风范,因为他们都做不到。

所以格里斯不但顺利的离开了子爵府,更从里面牵走了一匹雄壮的战马。虽然他可以用最高的速度毫不停不休的狂奔好多天,但两条腿怎么也比不过四条腿。

格里斯的死亡气息很淡,就算是感觉灵敏的动物,也只有贴近的时候才会发觉,所以很顺利的给格里斯牵走了。

帝王城外三公里处有一座小山岗,此地环境优美,鸟语花香,绿树成荫,远远看去像个休闲游乐的好去处。可是这里白天人踪罕至,晚上更是踪影全无,概因这里是帝王城的公共墓园,更准确点说,这里是乱葬岗。

家境殷实的家庭可能还有能力给逝去的亲人置办棺木以便安葬,但是更多的贫民百姓或流浪者,大多是用草席随便一卷就挖坑埋了,有时候挖的坑还不够深,一到夜里就被流浪的野狗野兽之类的挖出来啃掉,啃不掉的骨头扔得满地都上。

白天还有送葬的队伍壮着胆子过来,到了晚上,连墓园的守夜人都不敢上来。

但是这天晚上,却有一个人影拖着一匹战马,闯进了墓园之中。

来人当然是格里斯,虽然把战马牵出来了,但要骑上去却费尽了格里斯的全部努力。就算他把自己绑在了马背上,那战马也会被他身上的死亡气息吓得腿软,动都不敢动。

无奈之下,格里斯只好想办法,代步的工具不能少,没有马匹,两个月时间还不够他赶路,更别说找解药。

活着的战马不让骑,那就骑死的好了。身为一个不死骷髅,格里斯最喜欢的还是暗黑魔法,这种魔法与他的天生属性相辅相成,练习起来事半功倍。

不过可惜的是暗黑魔法在人类世界是上不了场合的魔法,甚至会被南方的那些宗教狂热者斥之为邪恶的魔法,修习的人非常的少。

亚力克斯的实验室里最多的是火系的魔法书,暗黑魔法寥寥无几,格里斯想学也无从下手。不过虽然少,但是一些经典魔法还是有记录的,比如亚力克斯把格里斯召唤过来的召唤术,还有转生尸体的献祭之术。

不死献祭最好的方法是用自己的魔力提炼灵魂之火,然后用来转生尸体。但是不死献祭是五级魔法,格里斯根本无法施放得出来,自然提炼不了灵魂之火。

格里斯是个很聪明的骷髅,亚力克斯从来不敢否认这一点,所以苦思冥想了好半晌,格里斯终于想到一个办法。

灵魂之火以他的实力是无法提炼得出来,那干嘛不去找现成的灵魂之火呢?帝王城外的这个墓园就成了格里斯的目标。

一进到墓地的范围,一点点幽暗的火焰凌空燃烧,随意飘荡,就如同一个个在暗处窥视的鬼魂。

对这些鬼火,格里斯感到很亲切,虽然他并不喜欢死亡世界,但那里毕竟是他呆了二十个领主世代的地方,那里最多的便是这种随意飘荡的鬼火了。

有鬼火,自然就有现成的灵魂之火。格里斯牵着战马,向着鬼火最密集的地方走去。

忽然间,三双绿色的眼珠出现在前方,死死的盯着格里斯,一阵低沉的咆哮声响起。

今晚乌云盖顶,遮蔽了星月,一丝光亮也没有,不过格里斯还是清晰的看清那些眼珠的主人,都是些吃尸体吃得眼珠发绿的野狗。此刻,三条野狗正从地里刨出一具新鲜的尸体,准备饱餐一顿,却被格里斯打扰了,一时间,愤怒的野狗把注意力转到格里斯身上,准备把这个打扰它们进餐的家伙撕成碎片。

格里斯灵魂之火猛的一旺,掌心向上一伸,顿时一个西瓜大小,炽热的火球出现在他的掌心,这个火球已经是他倾尽全力所能施放的最大威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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