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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章 唱唱歌说说爱(第1页)

“团长,南疆之地真的这么好么?我怎么不觉得,这里除了树林就是树林,到处长满了蛇虫鼠蚁,也就是那些蛮人住的惯,我们汉人,就应该住在干净漂亮的中原之地,咱们在这林子里都走了一个月了,何时是个头啊!”白玫瑰拿手绢擦了一把脖子上的细汉抱怨道。

自从高棉王城被木克多拿下了之后,唐军就开始向最后一处战场南诏行进,其实处于后军的他们还是比较幸福的,前面开路的木克多部,每走几里地就会死一个人,蚂蟥和毒蚊的叮咬几乎是每个士兵都要承受的酷刑。

“现在明白我为什么不让你跟着陆军了吧,水兵的船上比这里舒服几百倍,你为何不选择随同水军的船队进军呢?”阳林拿芭蕉叶子扇着风,气功修炼到了一定程度的他已经不惧怕穿山越岭的艰辛,反正穿山越岭他也有大象骑,只是现在他体内的那股气流越来越庞大了,他总感觉热的慌,身体里那种原始*还时不时的冒出来,好在他有一颗四十来岁的老心脏,不然他又开始想念笔记本电脑里的岛国爱情动作片了,而这部修炼气功的功法,阳林现在给他套用了一个很贴切的武功秘籍名称,‘九阳神功’是也。

“谁都知道在山里赶路累,可我身为女兵营长,又怎么能只顾自己挑舒服的地方去,这还叫我怎么服众啊!只是这南诏诸部的地盘既然这么偏远。我认为其实不要也罢。”白玫瑰也练了两年气功,不过地子比阳林差远了,修炼的目的也不过是让自己的气力更强。唱高音的时候更加轻松,体力就差的多了,人在劳累的时候潜意识都是想摆脱劳累的,阳林知道她的小心思,不过反正闲的无事,阳林也正好给她说道说道。

“你知道吗?在尧,舜。三皇五帝没有开发中原的时候,中原之地其实与这里也是一样的。我们现在啊!就在干着尧舜的事情,我觉得,最多再过千年,这里就会成为这个世界上最美丽富饶的地方。你看看这些树木长的多壮实,这证明这里的土地肥沃,你再感受这里的气温,比交趾好多了吧!四季如春,这里其实比中原之地更加适合人们居住生存,只是三皇五帝当时没有选对地方,先开发了北边比较寒冷的位置。现在我们就是要矫正他们的错误,人类只有不断矫正自己的错误,才能活的更加安逸自在。”

阳林说的有点玄了。用的是古人最能听的懂的叙述方式,不过这种论调白玫瑰最爱听了,也确信无疑。自她加入文工团以来,见过的稀奇古怪的事情多的去了,没有一样不最终证明团长说的就是至理,经阳林这么一提醒,她还真的感受到了这里的不凡之处来,光是那些要七八个人合围才能抱住的大树。就不是中原之地有的,现在的战象都不能用来开路了。就是因为这些树木太大,连战象也推不动,它们只能驮着粮食补给一类的东西跟着人走,而神威大炮,则全部留在了高棉城作防卫。

高棉王死了,自尽而死的,高棉城的百姓因为他的抵死不降而损失惨重,没死的人对唐人也有一种仇恨情绪,所以防卫和武力震慑很重要,阳林将汉人比例最高的三万军队留给了王成胤让他驻守那里,只期望他带着这几万人尽量的向平民散发出善意,消除这种隔阂。

“难道尧舜当年也是这样征服了一个个北方的部落,最后将人类带向文明的吗?”白玫瑰很喜欢听阳林讲古,其实只要阳林能闲的跟她说话,听着他的声音她就有一种莫名的欢喜感,赶路的这段时间,她都是这么打发无聊的时光的。

“也可以这么说吧!人类在没有出现帝王之前,其实就是由一个个族群部落组成的,甚至最初还是母系社会,由女人当家,你看蒙氏传延至今,仍然是女王当国,这里面就可以见到母系社会的影子,蒙娜多是个有聪明才智的人,听说她从小就拜汉人为师,学习汉人的文化技术,可惜她遇到了我,朵腮部和木鹿部的人叛乱对她的冲击不小,咱们只要趁着她们的战火燃起的时候围住她们部落的驻地,这一场战争的胜负基本就鼎定了。也不知道彭坚和谢飞鱼他们的船队能不能顺利的绕到金沙江这边来。”

阳林这种超越唐史书记载的讲古经也就只有白玫瑰这样没读过什么史书的人听的进去,母系社会和部落社会白玫瑰并没有听进去多少,她只要听着阳林给她说故事就行。

“你又想使用哪种恐怖的武器将她们都杀光么?我看到你又将那些武器带来了。”一提到战争,白玫瑰就想到了恐怖的那些画面,托尼王城和高棉王城下的惨烈一幕她都曾经见过,现在回想起来她的脸色都有些苍白。

“当然不是,我要是说想对蒙娜多使用美男计你信吗?其实我从来没有想过主动使用那些武器,只有在我认为动用他们能让更多的人免于死伤我才会用,说出来或许你不太能理解,其实在我的眼里,他们和我们都是一国的,我对所有人类都没有什么偏见,只是要带他们快速的摆脱落后走向文明,就必须要忍受一些阵痛,玫瑰啊!有一首歌我很喜欢,但是用咱们关中话唱的不好听,我琢磨了很久,最后发现用岭南话唱不错,拿我的吉它过来,我给你唱上一遍,记住,这个腔调我连汐凉都没有教过,你要是学会了,就可以成为你的独门秘诀,那些岭南兵都会爱死你的。”

战争说多了都是血肉模糊的场面,阳林不想回忆那些,他要用一些更加开心的事情掩盖住那些出现在眼前的残酷画面,唱歌是一种放松解压的方式,尤其是那些他熟悉的旋律,很能抒发他此时的心情。

听到阳林说要唱歌,白玫瑰眼睛一亮,就飞也似的跳下战象跑去后队取他的吉它来,要不是那东西背在身上容易碰坏,她恨不能一直背着,以供阳林随时弹唱,这也就是她不辞幸苦也要赖在阳林身边的好处了,相信这一段学习过后,歌艺方面,其余的三大家都要排在她后面了。

“钟声响起归家信号,在他生命里,仿佛带点唏嘘,黑色肌肤给他的意义,是一生奉献,肤色斗争中,年月把拥有变着失去,疲倦的双眼带着期望,今天只有残留的躯壳,迎接光辉岁月,风雨中紧抱自由,一生经过彷徨的挣扎,自信可改变未来,问谁又能做到.......”

就当这一对壁人坐在象鞍上弹弹琴琴唱唱歌,任由感情和情绪发酵的时候,汐凉却被另一个问题惊的一身冷汗,当初她加入文工团的时候只有十八岁,可现在四年过去了,阳林当初规定的女兵二十二岁才能出嫁的条例已经不能保护她了,今天听到属下的女兵们谈论起自己的年龄,她才惊觉自己已经二十二岁了。

白玫瑰无论接触多少阳林的歌唱技巧,感情经历和社会阅历是她无法补足的短板,大小姐出生的她也就是在醉仙楼那一段时间度过了几天艰难的日子,而汐凉从几岁开始就和父亲在为生计而奔波,她遭受的冷眼和调侃,沉淀的情感经历是灿烂阳光了十几年的白玫瑰不能比的,在宫里做秀女那几年的孤独更是夯实了她对歌曲艺术的更深层次理解,都说好的艺人的艺术都是从孤独里出来的,如果是从一个看尽人间百态加上孤独无比的人身上出来,则更是容易将艺术表现的淋淋尽致,后世的戏曲大家梅先生就是个这样的人,此时汐凉就开始向艺术境界高深的大家们靠近了。

“我是被你囚禁的鸟,已经忘了天有多高,如果离开你给我的小小城堡,不知还有谁能依靠。

我是被你囚禁的鸟,得到的爱越来越少,看着你的笑在别人眼中燃烧,我却得不到一个拥抱。

......”

飘着树木燃烧散发出来的薄烟的篝火旁,汐凉声线的每一次颤抖都能勾起火堆旁男兵女兵们的心弦颤抖,她将自己满满的情绪都投入进去了这首歌里,阳林当初列了很多首女声的歌教唱,她独对这首‘囚鸟’情有独钟,这首歌很能映照她在宫里的几年生活。

李二在滚滚的烟雾中徐徐的走来,夜晚,再加上薄烟,人们的可视距离很短,每天这个时候来偷听汐凉给新兵们教唱是李二最近最爱干的事情,没有仗打的时候,整个大军的心思很自然的会转移到娱乐上面来,李二的心思自然也转移到了汐凉的身上来。

“这首歌,这首歌......”李二的心里突然泛起了千种情绪,发现自己隐身在烟雾里别人看不到之后,李二就没有靠近火堆了,可恰巧让她听到了那个关于年龄的讨论,汐凉居然已经二十二岁了,在文工团是可以出嫁的年纪了,这叫他怎能不狂喜,不过听到了这首歌,他又好像有点不忍心了,他怕自己将汐凉变成了囚鸟,从而让她失去了自己身上的光彩,那个没有了自己的光彩和坚持的汐凉,还是他心目中的汐凉么?(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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