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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二章 威风八面张千金(第1页)

房间内的女人,都已经跑光了,只剩下魏永年在肆意打砸着,翻倒桌子砸掉壶碗,将一件件烧制精美的瓷器变成碎片。望着满地狼籍,以及那些撕碎的衣裙,扯掉的鞋子。魏永年心头的欢畅程度,实际丝毫不逊色于与薛五真个肖魂。

在他童年的记忆里,是没有快乐这种情绪的。写字读书背书挨打外加挨饿,成了他生活的全部,在那种单调而又困苦的生活环境里,没有欢笑这种奢侈品存在的土壤。刻板的父亲从来没有过一句对他的嘉奖与赞美,在父亲面前,他收获的只有批评辱骂与戒尺。其实他不喜欢读书,比起当书生,他真正想做的是郎中。

由于邻居恰好就是一位草头郎中,他随着邻居学过一些方子,而且还表现的很有天分。在邻居那里学习制药,开方,是他童年里惟一的快乐时光,也是他惟一收获夸奖与称赞的渠道。但是在父亲面前,他并没有资格说出自己喜欢什么或是不喜欢什么,随着那名郎中死去,他的学医之路,也就彻底断绝了。

从小家境贫寒,读书又不出色,东南地区文教兴盛,对于没有功名的读书人,普通百姓也没多少尊敬。村子、文社、师长、家人,在那老药师死后,魏永年的生命里,就再没得到过褒奖与称赞,不管在哪,得到的除了辱骂就是嘲笑,再不就是白眼。

为了读书,父亲差不多向所有认识的人举债,靠着乡下教书的一点微薄报酬却根本还不起那些债务。于是整个村子的人,都是魏永年的债主,所有人都有理由也有资格指责他读书不用功,指责他天资鲁钝,嘲笑他永远也考不中功名。

父母相继亡故之后,村里的人找上门来,并不是安慰刚刚经历丧亲之痛的魏永年,而是逼问着债务什么时候还清。那时候的魏永年已经是童生,可是在东南的村庄里,这种功名没什么用也吓不住人。

堂堂的斯文人,被一群两腿有泥的农夫围起来要债,这段经历成了魏永年心底的伤疤之一。乃至若干次午夜梦回时,依旧会被这个噩梦吓醒,汗湿重衫。

现在,自己终于有钱了。可以打人,可以骂人,可以砸东西,只要有钱,自己想做什么都可以。如果父亲活着,肯定不会允许自己来清楼,肯定不会让自己砸坏这么精美的瓷器。可是……你不允许,我就偏要。

在他惺忪醉眼里,那些瓷器映照着灯光,上面的花纹扭曲,变成了父亲严肃刻板的脸,张着大嘴向自己怒吼。于是,他打砸的就更用力了。

我有钱了,再也不用看任何人脸色,再也不怕你们了!

薛五是否出现,对他而言其实并不那么重要,他于**上其实并不热衷。之所以来这里,只是想想着那天的情景,自己堂堂衣冠中人,会被一个娼伎所鄙视,这种经历让他万难忍受。与其说他想得到薛五,不如说他只是想看对方在自己身下抗拒最终迫不得已屈从的样子而已。

其实他心里有数,自己在征服女人方面并不在行,与其得到她们,反不如在她们身上制造痛苦来的舒畅。即使那些女人再怎么努力做出不堪承受的样子,他也感觉的到,自己并不是那么威猛,也不能真的让她们满意。自己征服不了那些女人,这是事实,但是可以征服这些家具,这些死物,这也是事实。他发现这种痛快的打砸,比起在女人身上的经历,更让他快意。

酒具已经砸完,房间里还有些家具。马湘兰是个很讲究情调的女人,其相好王稚登本人,主要的经济来源就是制造销售假古董。是以房间里博古架上放着不少制作精美却不大值钱的小摆件,魏永年踉跄着站起身,将桌子推在地上,又想去砸其他家具,可是连推几件,都推不动。

房门开了,冷风钻进来,魏永年下意识地揉揉眼睛,隐约只见两个书生走进来。他不耐烦地挥着手道:“出去!滚出去,这房间是我的!叫薛五来,叫薛五来见我。她不露面,谁来讲情都没用。我要把这里砸掉,砸的什么都不剩!”

说话间,人已经来到博古架附近,那上面放的大多是铜器,倒是不怎么怕砸。他脑子里转动着,想着该怎么把这些东西毁掉。这时,一名书生已经来到他身边:“适可而止吧,这里又不欠你什么,薛五姑娘想陪谁不想陪谁是她的事,没人能强迫的。”

“滚!哪来的狂徒,敢管我的事?你可知我是谁?我是魏国公府的娇客,你若是敢为薛五出头,我只要拿名刺,就能把你送到天花庄去!”醉眼朦胧的魏永年,已经认不出面前的人是谁,虽然觉得身影很熟悉,但是被酒精所麻醉的大脑,已经不耐烦做出思考。他挥舞着手臂,驱赶着来人。

“赶快滚,叫薛五来陪我,否则我就把她也送到天花庄去。花庄你们知道么?里面都是天花病人,我未来的娘子也在里面。她本来是该在家里的,结果现在要住到那里去,哈哈!我魏家三世单传,我是堂堂秀才,宰相根苗,将来可以中举人,中进士,光宗耀祖改换门庭的,结果就要娶一个得了天花的女人为妻。我的娘子,成亲以前是住在天花庄里的,那里男人女人都有,还有好多公人,我却要娶一个那里出来的女人为妻!呃……你说,我难道不该给自己找点乐子么?谁要拦着我找乐子,我就把谁送到天花庄里,让他去陪那些天花病人!”

“你还记得天花庄?这倒是不容易,不知你打算什么时候去天花庄呢?”

这声音很好听,也很熟悉,于魏永年而言,或可称做刻骨铭心。他呆了一下,向着声音的来源看过去,可是脚步已经站不稳当。他踉跄着后退两步,想要仔细看,却怎么也看不清,索性挥着手臂大叫道:

“我不去,我才不要去那种鬼地方。我堂堂书生,为什么要到那种地方去?休想,我肯定不会去的!”

“天花这种病,人力无从干预,得了这病已经是不幸,你却在外面花天酒地,任性妄为,你就不怕你的娘子伤心难过?听你话里的意思,难道你嫌弃你的娘子?”

“废话……让你娶一个满脸麻子的女人,你不会嫌弃么?我娶她,就算是救了她,否则她就算好了,也没人要。这种事大家心里有数的,到这种地方来的男人,谁不是对家里的娘子不满意,又不容易纳妾?不过我跟你讲,我和你们不一样。魏国公夫人答应我,只要我对她女儿好,就可以纳妾讨小……”

“你这个样子,叫对你的娘子好?”

“怎么不好了?我既没有打过她,也没有骂过她,谁能说我对她不好么?还要怎么样才叫好,难道写在神牌上贡起来啊?我讨小,都讨一个麻子回家,就是为了照顾她的心思,这还不叫好?我知道,你们都看不起我,因为我穷,就认为我必须娶一个满脸麻子的女人,否则就是不知好歹。至于我怎么想的,根本不重要对吧?没关系,你们这种想法的人我见的多了,等我有了钱,你们就都会围上来,说我的好话,恭维我讨好我。等到有了钱,我想找多少女人,找多漂亮的女人都可以,是不是这个道理?我跟你们说,这样想……就对了。人生在世,一定要有钱,才可以站的稳。你看我现在有钱,你们就不敢对我怎么样,反倒是我想怎么样,就能怎么样。这些衣服、鞋子,我想脱就脱,想脱谁的就脱谁的。什么女人的脚不能碰,我有了钱想摸就摸想碰就碰,这就是银子的好处。你们坐下,我再让她们预备酒席,我们再喝。你不知道,我的岳父家很有钱的,他们要想女儿不受委屈,就得给我银子……”

“魏永年!”来人的声音大了一些,语气中有了一种莫名的威严。“我姓张,六妹是我的好姐妹,她在家里是父母的掌上明珠,本来她可以嫁入高门大户,过衣来伸手,茶来张口的好日子。可是就因为看中你,不惜与家人决裂也要下嫁,乃至于不惜以性命相搏。她还想让我和你见一面,抬举你个前程,给你个功名。没想到……她爱上的竟是这么一个人,你真是太让我和六妹失望了!魏永年,你这个样子,到底想没想过六妹,她现在是什么样子啊!”

女子的声音如同惊雷在魏永年耳边炸响,埋藏于其脑海深处的某段记忆,随着这番话而喷涌而出,乃至于连酒精的作用,都减弱了不少。他后退几步,仔细端详着那书生,忽然道:“你是……是……张小姐?你穿了男装?”

“没错。我就是六妹的好姐妹,当今首辅正是家严!从你那天的表现看,虽然有些偏激,但品性还不错。脑筋不灵光,读书倒也算用心,以六妹与我的交情,赏你个监生功名不过指顾间事。只要肯用心向学,他日进京赶考,得个一官半职并不为难,虽配不上六妹,但也不至于让她受委屈。可是今天你的样子,却让我不得不重新考量,你这样的人做官,会是什么样子!”

少女冷冷说道:“宁毁十座庙,不破一桩婚,我不会随便就让徐家和你退亲的,但是你也别以为六妹出了天花,就非嫁你不可。以魏国公府的身份地位,说一声招女婿,能招来几千书生,你这点才学又算的了什么。今天的事,我可以当没发生过,但是你自己也要好自为之,你和魏国公府之间并无婚约,如果再敢放肆,这桩婚事你就连想都不要想。六妹绝不会嫁给一个酒鬼,更不会嫁给一个忘恩负义的白眼狼!滚出这间房子,别让我再看见你!”

魏永年红着眼睛瞪着张氏,后者也毫不客气地瞪回去,范进在旁边抱着肩膀,随时准备出手打人。过了片刻,魏永年那本以为酒精涨红的脸变的更红,头上的青筋跳的也更高。“我……张小姐……你怎么会在这?”

“滚!”

张氏第二次喝出声来,“滚出这间房子,想想该怎么对待六妹。还有我警告你,我和六妹亲如姐妹,如果让我知道你将来对她有丝毫不好,我有的是办法让你生不如死!马上滚,今后不准再来这!”

范进这时已经走过来,看似搀扶实际是推搡着,把魏永年掼出门去。

他没有仆人,酒喝的又多,头重脚轻走路已经很困难。幽兰馆的人不喜欢他,又都顾着奉承张氏,更没人搭理他。魏永年只能摸着墙,一点点向前挪动。本来不远的距离,于他而言,却像是走了几天几夜那么久。

在迈出门槛时,脚下一滑,小腿正绊在门槛上,人便滚出了门口,从台阶上直摔到大街上。门口的伙计并没有来扶的意思,反倒指着他哈哈大笑着。

嘲笑……他们还在嘲笑我!

魏永年想着,挣扎着站起身,随即只觉得酒意上涌,在大街上忍不住大口呕吐起来。吃下去的酒肉珍馐,在胃部的翻腾中,伴随着令人做呕的酸腐味道倾泻而出。吐了好一阵,才勉强站起身,刚走到墙脚,又忍不住吐起来。

这次吐的菜肴很少,大多是液体。缓了好一阵,人才站起身,刚刚转身间,一条绣花帕子就递到了面前,一个女子的声音响起。“魏公子,你好好擦一擦吧,好端端一个人,怎么喝的那么醉。”

魏永年端详了好一阵,但这里没有灯光,看不清女子五官。那女子道:“别看了,看了你也不认识,我记得你,你却不会记得我。不过在这种天气,只能在外面吃风的,都是苦命人,互相帮一把也是应该的。你住哪,我送你回去吧。这样的天气若是醉倒在路上,会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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