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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诱惑猎物(第2页)

郝漠风一个翻滚重新跃起,横向在山坡上奔跑,继续朝前射击。

“哒哒哒……”

“砰!砰!……”

连发与单发的枪声此起彼伏,郝漠风再次卧倒,飞快的朝前爬去。他没有直接到陵园,而是朝距离自己最近的一个敌人爬过去。

两次连发,消耗掉弹匣里十来颗子弹。在这种情况下,多消耗一颗子弹都是浪费,但是郝漠风必须得进行这种连发。

专业的战斗人员永远使用的都是单发,最多进行点射;非专业的人最喜欢抱着枪一梭子弹全部打出去,结果所有的子弹都飞到天上。

他在吸引猎物,所以把自己伪装成非常不专业的那种战士。任何专业的战斗人员只要听到枪声,就能在第一时间判定出对手的实力如何。

很显然,郝漠风给他们的感觉就是一个菜鸟。

爬,用最低的姿势疯狂的朝前爬,来到高亮他们隐藏的岩石前方五十米的距离。到了这里之后,他拔出猎刀放在左手心划动。

鲜血立刻流淌出来,顺着手心朝下滴。

郝漠风的脸上没有露出任何疼痛的感觉,因为他在诱惑猎物。

继续往前爬,把手中的的鲜血洒在朝前爬行的地面上,让血腥味散发出来。当他朝前爬行百米,距离那个敌人只剩下五十米的时候,猛地站起来,端着枪疯狂扫射。

“哒哒哒……哒哒哒……哒哒哒……”

“砰!砰!砰!……”

“啊!——”

凄惨的声音从郝漠风的口中发出,他重重躺在地上,一个滚翻脱离这片区域,而后扔掉手中的步枪朝陵园方向爬去。在爬去的时候,他抓起一把泥土狠狠按压在伤口上,阻挡血液的流出,掩盖掉血腥味。

郝漠风知道,许多专业的战斗人员对血的味道非常敏感。就好比许多食肉动物一样,要是想捕获它们的话,就得用新鲜的血肉诱惑。

如果没有新鲜的血肉,那就在自己身上割一刀,让血腥味散发出来,从而把自己变成一块新鲜的血肉。

惨叫声只是伪装,郝漠风根本没有受伤。他是引诱猎物的,如果这也能受伤,那他从前的打猎生涯也就白干了。

两个敌人端着枪朝这里快速移动,而此时,郝漠风已经悄无声息的向陵园方向跑去。他不会让这些敌人炸掉父亲的坟,因为他在这里。

那两个端枪谨慎而来的敌人看到了郝漠风扔下的步枪,嗅到了血腥味。

其中一个人弯下腰在地上摸索,然后把食指放在嘴里舔了一下:鲜血,新鲜的鲜血。

两个人在黑暗中对视一眼,慢慢的顺着血迹朝前走去。

此时此刻,整个谷地静悄悄的一片,没有了枪声,也没有了往日里夜间动物的悉悉索索,呈现出一片死寂的模样。

一百米、八十米、七十米、六十米、四十米……

高亮四个人悄无声息的猫在石头后面,激动而又忐忑的默默等待。他们不知道郝漠风到底怎样,可他们却知道两个猎物送上门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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