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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第1页)

傅司和白华两人进了这片小树林。这是吹了一阵风,不大,但足以让白华的长发有一缕两缕地飘起。

傅司跟在他身后一些,随时注意着周边的人群。

两人一直前进,直到附近再找不到一个人,只剩下稀稀落落的鸟鸣声。

傅司停下来:“就这里吧。”

白华点点头。

然后下一秒,白发的俊美青年消失了,傅司手疾眼快,没让衣服落在地上。

他从背包里拿出一个袋子,把衣裤和鞋子装进去。

白猫趁着他弯腰,灵巧地钻进傅司的背包。

白华:“喵!”

“嗯。”

傅司一个人背着鼓鼓囊囊的背包,离开这片宁静的土地,转身回到城市的喧闹。

他出了墓园一段距离,便拉开了背包,让白华透气,也欣赏欣赏路上的风景。

白猫探出脑袋来,引得周边路人纷纷侧目。原因无他,这只小猫太漂亮了。同时又很乖,乖巧中还透着一丝优雅和余裕。它好像能听懂耳边人的声音,眼睛仿佛能把人看透一般。

白华无聊地想着:其实它不用透气的……

背包是顶上开口,从外观来看和望远镜包有些相似之处,但材质更加柔软。

走着走着背包上面卷起的盖子松了,落回原处,把白华头顶蓬松的白毛压塌了一片,它难得对外面燃起了些许兴趣,双眼不住向外看。

它还可以被算成一只奶猫的时候,因为一点差异遭到猫的群体排挤,从有记忆,睁开眼睛开始便茕茕孑立。

它能从一只脏兮兮看不出颜色的奶猫活下来,全靠偶然见到它的人类。它记不清这些人的长相,只明白他们是好人。

有人给它一碗奶,有人给了它一件旧衣服维持体温,也有人特意在它出没的地点放下一个纸箱,做了它临时的家。一个又一个人不吝啬自己的同情与善良,才让它撑到了那一家人停下的脚步。

最后,是傅司给了他一个永远的家。

——和一份永远的真心。

第16章

傅司穿的是平日里上班的皮鞋,走起来声音清脆,步履均匀。

人说从脚步声就能判断一个人的性格。白华双抓扒着边缘,站在背包中,百无聊赖。忽地听见另一个熟悉的脚步声,吓得连忙缩回去,连盖子也顺爪合上。

“傅哥,你出门啦!”

尽管嗓音少了些过去的尖锐,但是白华听得清清楚楚,这就是隔壁那熊孩子!

还有那串运动鞋撞地的声音,白华敢打包票说它可以分辨出傅司从七岁到现在所有的脚步声。可这熊孩子一点没变,长大成人都没能让她变得稳重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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