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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九章 保罗之殇(第2页)

超级得分手的出手和得分在球队中所占的比重太高,那么一旦他的发挥不佳,或是身陷重围,球队就肯定完蛋,这对一支有理想有追求的球队来说显然是致命的缺陷。

在NBA,曾经被人用毒瘤来形容的人太多了——

威尔特-张伯伦、埃尔金-贝勒、里克-巴里、杰里-韦斯特、戴夫-宾、康尼-霍金斯、鲍勃-麦卡杜、伯纳德-金、亚德里安-丹特利、阿历克斯-英格利什、斯蒂芬-马布里、阿伦-艾弗森、科比-布莱恩特,以及1991年以前的迈克尔-乔丹……

他们为什么会被骂毒瘤?

道理其实很简单,就是因为他们在刷下了自己漂亮的个人数据的同时,却没办法帮助球队赢球。

拿得分王并不难,每个赛季都会有一个。难的是在拿到得分王的同时,还把总冠军拿了。虽然总冠军每年也会有一个,但是两者兼而得之,难度就呈几何倍数暴增了。

在联盟史上,能在同一赛季染指得分王和总冠军的,只有贾巴尔、乔丹和奥尼尔这区区的三个人。

超级得分手要承受骂名,伟大的传球手也好不到哪里去。正好相反,虽然传球手受到的是赞誉,但最终他们的下场也不好。

约翰-斯托克顿,职业生涯场均10.5次助攻,史上最伟大的正统型控卫,联盟总助攻王兼总抢断王,从1988年开始,连续9个赛季垄断助攻王,其中1989-90赛季每场传出14.5记助攻,古今无二。

然而讽刺的是,恰好是1997年,斯托克顿10年来第一次让出助攻王宝座的同时,爵士队史上第一次打进了总决赛——此前斯托克顿的最好战绩是在西部决赛里撑到第6场。

奥斯卡-罗伯特森,职业生涯前9个赛季场均助攻数达到10.49次,6度摘得联盟助攻王,在张伯伦和拉塞尔两大怪物的夹缝里抢走常规赛MVP。

但在那段日子里,罗伯特森从未赢得过任何团队荣誉。当他联手卢-阿辛道尔(贾巴尔)拿到1971年总冠军时,这位联盟历史三双王的助攻收敛到了8.2次——11年来的第二低。

伊塞亚-托马斯,1984年和1985年两届助攻王,打破魔术师助攻王5连冠美梦,缔造单季场均13.9次助攻的空前纪录,可惜该季活塞总共只打了9场季后赛。

事实上,他职业生涯共有4个赛季场均助攻达到双位数,其中2个赛季活塞季后赛一轮游。

1988年,托马斯场均助攻降为8.4次,活塞从韦恩堡迁至底特律后首次打进总决赛,与卫冕冠军湖人死战7场;1989年,托马斯场均助攻降为8.3次,活塞史上第一次捧起总冠军奖杯。

这些活生生的例子,证明着伟大的传球至上的后卫,无法用传球给球队带来总冠军。

相反,2008年凯尔特人拿下总冠军,控卫隆多场均助攻5.1次,是全队助攻王;2007年马刺纳西总冠军,全队助攻王帕克场均助攻5.5次;2006年热火拿下总冠军,队内助攻王韦德场均助攻6.7次……

如果说太多的个人得分有毒,那么太多的个人传球一样有毒。

一个超级擅长传球的家伙会害死自己的球队?这个观点听起来是不是很疯狂?

实际上无论得分还是传球,它们本身不可能是一种灾难,只有当你过度攫取时,才会产生可怕的毒性。

有句话叫“NBA无弱旅”,虽然臭屁和夸张了点,但能在这个联盟里混饭吃的,无论如何总有两把刷子。

在水平相对接近的情况下,再强大的球员,也不可能长久依靠一己之力赢得比赛,这就意味着,把球过多地集中在一个人的手里,肯定不是一个明智的决定。

当然,你也无法否认这个世界上有种特殊的人存在,他的才能远超常人,如果你有乔丹这样的队友,那么把球交给他处理,肯定没错。

不过可惜的是,保罗不属于乔丹这一类人,他身高缺陷太大,导致他在决定比赛的关键时刻更容易被人防住。

以他为核心的快船,虽然年年都被看做是总冠军的有力争夺者,但年年都无法冲击西决。因为控卫只能决定球队下限,不能提高球队上限。

——————

湖人这边主打二号位,快船这边也差不多。

快船喜欢在比赛刚开始的时候,让雷迪克先投几次,看他手感如何。

虽然身体素质对比上,雷迪克全面处于下风,但是他并不需要自己单打来得分,所以不管防守他的是谁,只要被队友做的掩护挡住,他基本都可以无视。

就像这一次,雷迪克兜到篮下,从格里芬旁边绕过,而易风则被结结实实的挡了下来,当雷迪克出现在三分线上是,保罗的球马上就长了眼见似的飞到了他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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