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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别跟垃圾一般见识(第1页)

六月七号八点多,林半来到了设在飞沙县一中的第七考室。

其他考生都早早进场了,林半是最后一个到的。他看了一下,这个考室里大约有30个考生,大多数都很面生,应该是其他班或者其他学校的。

这个考室里还有他的三个同班同学,分别是班长白清灵、他的死党程言冰,还有他的死对头古熙。

“班长,你好。”林半找到自己的座位后,对着坐在他身后的白清灵打了个招呼。

白清灵是个漂亮而身材高挑的女孩,她那张精致的脸蛋上,除了鼻尖上有两颗雀斑之外,几乎没有任何瑕疵,是公认的班花。因为她唱歌好听,加上名字的原因,就有了一个“百灵鸟”的优雅外号,是很多男生的暗恋对象。

白清灵也是个心地善良的女孩,班上有些家里有钱的同学看不起农村孩子,特别是半工半读的林半,而据说家里有百万资产的白清灵却一直对林半另眼相看,还买过几次营养品,让林半带给林冬至补身子,这让林半挺感激的。

“林半,我还以为你不来了呢!”正埋着头削2b铅笔的白清灵抬起头来,又惊又喜地看了林半一眼。

临近高考,每个学生都在日夜奋战,听着老师的临考指点,恶补各种知识,做着堆积如山的模拟试卷。只有林半逍遥得很,前半个月就悄然失踪了,很多同学私下里猜测,林半是因为成绩不太好,没有信心考上好的大学,所以临阵脱逃了。

程言冰则站出来为林半辩解,说林半是不想考大学,而不是考不上。因为林半曾经说过,他没钱去读大学,就算借钱去读,大学毕业后也很难找到工作,这笔投资划不来。

大学生就业难的现状,切断了许多农村孩子向上层社会攀爬的途径,所以这年头的农村孩子都活得很现实,很多人高中毕业后直接选择了去打工,以免糟蹋了读大学需要的那几万块钱。因此对于林半的考前失踪,同学们也见怪不怪。

班长白清灵却一直很为林半惋惜,因为林半的成绩属于中等偏上,偶尔也考到过全班前五名,属于那种有爆发力和冲劲的学生。只要高考时超常发挥一下,还是有可能考个重点本科的。

没有人知道,林半是去守护他那些宝贝西瓜去了。虽然西瓜地最终被野猪毁了,林半却得到了一番天大的奇遇,算是因祸得福了。

“哪能不来呢?就为了班长大人平时的鼓励,我也一定要来考的。”听了白清灵的话,林半微微一笑,低声说道。

林半是个懂得感恩的人,班长平日里对他的关照和鼓励,他都一一记在心里,并趁着这个机会表达了自己的感激。

林半说这句话纯属表达谢意,但听在白清灵耳里,就有点歧义了,似乎林半是为她来参加考试的……

一想到林半话里的这一层含义,白清灵的脸上忍不住飞起了两片红霞,神情也变得有些忸捏起来。

坐在后排的古熙一直脸色阴沉地盯着林半,见到他和白清灵交头接耳,似乎很亲密地谈笑着,还把他心目中的女神弄得脸红了,心底便忽然腾起了一股怒火。

“林半,你终于来了,我还担心你临阵脱逃呢!”这时,程言冰兴高采烈地走了过来,狠狠地拍了拍林半的肩膀。

程言冰绰号“冰水”,是个名字有些女性化的男生,他的长相也是眉清目秀型的,皮肤白嫩,比大多数女孩还白,甚至还长着一双狭长的凤眼。

女生们都说程言冰长得很帅,是祸国殃民级别的小受。男生们则喜欢背地里笑话他长得像娘们,并说他如果披上一头长长的假发,绝对能冒充成一个美女。

当然,没有谁敢这么当面笑话程言冰,因为他长得虽然有些娘,却学过些功夫,动起手来也是心狠手辣。据说他高二时曾经因为一言不和,在厕所里一人挑翻三条汉子,最后面无表情地走了出来。之后过了很久,那三位高三年级的倒霉鬼才一瘸一拐地走了出来,身上满是尿水。

那几个高三学生事后都要跟程言冰拼命,但当有人向他们透露了程言冰的背景之后,他们便沉默似金,再也没了下文。

程言冰是一个我行我素的好汉,喜欢穿一身白色衣服,据说有轻微的洁癖。从高二开始,他就自作主张地把头发染成了黄色,搞得自己像个混混一样,在学校里显得很惹眼。老师们有心勒令他改正过来,却忌惮他的背景,最终敢怒不敢言,只得暗地里骂他一句“死人妖”。

程言冰人如其名,性格冷漠,不喜欢说话,在班上没有什么真心朋友。林半是个例外,他算是高三(六)班里程言冰唯一的铁哥们。

此刻听了程言冰的话,林半微笑着给了他一拳,笑道:“怎么会临阵脱逃呢?冰水,我好歹要试一下。”

“试了又怎么样,最后还不是当一个分母,降低我们班的升学率?”一个阴阳怪气的声音忽然从教室的角落里传来。

林半扭头一看,说这话的正是古熙,一个高大但有些肥胖的男生,他的死对头。

林半眉头一皱,脸色顿时阴沉下来。

程言冰凤眼一眯,冷声说道:“姓古的,你又皮痒了?”

林半一把抓住程言冰的胳膊,低声道:“冰水,不要插手,让我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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