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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章(第1页)

原道郡,格林镇。

原道郡,是大秦国最北方的一个郡,离天堑城不远,最多半天的路程。而格林镇,是通往天堑城的必经要冲,乃是一个小镇,居民不多,但驻军不少,都是隶属于大将军的嫡系人马。

在进格林镇的城门口,出现了一对引人注目的组合。一男一女,一狗一貂。男的高大威猛,相貌堂堂,女的窈窕动人,不可方物。一只全身火红色的狼狗,狗仗人势,也是威风凛凛,只不过少了半截尾巴,显得不伦不类。一只雪白的冰貂,聪明机灵,一蹦一跳,跟在小火身后,仿佛在讨好。

这不是云飞,金子兰,还有小火吗。

至于那只冰貂,正是在太阴山脉里和金子兰大战的那只冰貂。青云门众人要抓金子兰的时候,冰貂就逃得不知所踪,怎么又和云飞他们在一起了呢?

金子兰伤好以后,修书一封,让一个小乞丐送往金家庄园。就在随云飞北上之时,金子兰在闲谈之中说出了冰貂的存在。于是,云飞二话不说,再次上山,把这只冰貂捉住了,成了金子兰的战宠。

冰貂尽管是九级的大武士,但如何是云飞的对手,三招两式,便缴械投降,彻底的臣服了。金子兰看着这只乖巧机灵,惹人爱怜的冰貂,别提多高兴了,抱着云飞就亲了一口,弄得云飞面红耳赤,呼吸急促。

……

两个人,两只灵兽,离开了太阴山脉,往天堑城急赶。云飞北上一路,遇事耽搁不少,得尽快赶去帮助大将军御敌。遇水涉水,遇山翻山,朝行夕宿,一日数百里,从未停歇。十余日后,天堑城遥遥在望,云飞也松了一口气。

“子兰,咱们这些日子急着赶路,可苦了你了,咱们进镇去吃些好的,好好休息一天吧。”云飞对着金子兰说道。

金子兰对着云飞嫣然一笑,“和夫君在一起,兰儿怎么会觉得累啊。就是再苦再累,兰儿也无怨无悔,绝无不满之言。”说完,风情万种的看着云飞,满眼都是柔情,简直快把云飞融化进心里了。

听着金子兰如此煽情感人的语言,云飞的心底好似被触动了一下,说不出的温暖。情场白痴的他,怎么可能知道这就是爱?

进了一家酒店,云飞叫了一些酒菜。可是,他喝着酒,有些奇怪。“这酒怎么这个味儿?”

金子兰在旁掩面轻笑。“夫君,这是北方边陲,和中原不一样,不管是民风习俗,还是吃穿用度。北方之人都是吃牛羊肉,饮马奶酒,你没有习惯,当然觉得奇怪了。”

经金子兰这么一说,云飞才恍然大悟,大叹丢脸出丑了。不过,两人相处了这么久,也是不那么在意脸面问题了。仰头又是一杯:“这马奶酒,果然不错。”

正吃着喝着,云飞等人就听见邻桌的一个大胡子汉子对着另一个汉子说道:“***匈奴贼,真是亡我大秦之心不死,这次又兴师南下,欲把偌大的大秦国划归他们的铁蹄之下。”说着,狠狠地把酒碗摔在了桌子上,显然是对匈奴人憎恨不已。

“就是,匈奴贼狼子野心,对咱们大秦虎视眈眈。想当初,咱们大秦强盛的时候,他们就俯首称臣,每年纳贡上税,不敢有二心。现在大秦国力衰弱了,他们就落井下石,伺机而动,想把大秦划归在他们的版图,真是该死。幸好有大将军的天兵神将在,难以逾越天堑雄关,咱们大秦才免受兵灾的祸害。”另一个汉子义愤填膺的附和道。

“唉…”大胡子汉子叹了一口气,“兄弟,你不知道吗。最近大将军节节失利,匈奴贼恐怕要打过来了。咱们大秦子民,又要生灵涂炭了,这才太平多久啊,天下又要乱了。”大胡子汉子还真是忧国忧民,关心时局,对眼下的战事了解的透彻,见解也很精辟。

“兄弟你说的是真的?没有骗小弟吧?”一听到匈奴贼要打过天堑城,那汉子就急了,忙问。

“千真万确,兄弟还会骗你不成。兄弟我是听一个在大将军麾下当兵的同乡说的,他说匈奴贼兵多将广,大将军孤立无援,战事吃紧,有些守不住了。现在大将军广下将令,四处搜罗爱国侠士,欲借这股力量阻挡匈奴贼南下,很多江湖武士都前去军中了。

“哦,难道皇帝陛下没有派大军增援?天堑城可是大秦与匈奴王庭的一道屏障啊,要是天堑城破,大秦危矣。”

“兄弟说得不错,可是……”大胡子汉子说着欲言又止,仿佛有什么不敢出口一般。

另一个汉子急了,“可是什么,兄弟你倒是说啊。”

大胡子汉子四处看看,发觉没人留意他们的谈话,压低声音道:“可是,八王爷为首的主和派劝谏陛下和匈奴讲和,而以兵部侍郎为首的主战将领却要求发兵猛击匈奴,给他们一个教训。两方人马在金銮殿上争吵不休,根本就忘了大将军的八百里加急战报,导致现在未见一兵一卒。”

……

云飞和金子兰听到这里,互相看了一眼,都看出了对方的着急之色。云飞此番不远万里北上,不就是为了助大将军抗敌,阻止匈奴异族南下的吗?现在大将军危矣,云飞哪还坐得住?

“小二,结账。”云飞大叫道。

“客官,你有什么吩咐?”小二点头哈腰的来到云飞身旁说道。

云飞随手抓出几个金币,咣当一声仍在了桌上,“结账”,拉着金子兰就出了酒楼。小火和冰貂小白忙屁颠颠的跟了出去。

冰貂全身雪白,被云飞取名作小白。瞧瞧他的文化,真不愧是猎户出生。

来到马行,云飞买了两匹好马,和金子兰一人一骑,出了格林镇直奔天堑城。

从南方到北方,云飞都没有骑马,因为一路上都是崇山峻岭,根本不适合骑乘。现在到了北方,一望无垠,一马平川,最适合骑马赶路了,所以才买了马骑到天堑城。

“子兰,对不起了,原本打算在镇子上休息一晚的,可是现在前线十万火急,耽误不得,不得不继续赶路了。”云飞歉意的对着金子兰道。

“呵呵,瞧夫君说的,兰儿难道是一个胡搅蛮缠,不明事理的女子吗?知道夫君有急事缠身,当然不能怪夫君了,兰儿可不愿做夫君的累赘。”金子兰不愧为大家闺秀,大户人家的小姐,果然知书达理,善解人意,说得云飞心头甜丝丝儿的。

“子兰还真是一个好女子啊,比李家村的那些大姑娘小媳妇儿强多了。”云飞心里没来由的生出了如此想法。

……

两个时辰后,天堑城已经尽收眼底了。只见前方,横空出世般的出现了一座恢弘巨大的城池。城高至少二十丈,全是用黑色的墨岗石建成,坚硬无比,寻常刀剑难伤分毫。这座雄伟的关城,仿佛是一尊凶兽,冷冷地蹲伏在地上,随时对敌人发出雷霆一扑。城上垛口无数,隐约可以看见其后隐藏着百步穿杨的弓箭手,手持大刀长枪的大秦士兵,来往巡逻,不放过任何一个过往的行人。

当真是一座阻挡匈奴悍族的雄关,不愧为天堑之名。天堑横空,一夫当关,万夫莫开。

“终于到了,走,子兰,咱们进城。”云飞大手一挥,骑马向天堑城城门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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